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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度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2018-2020年度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对2018-2020年度衡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171,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196,900.00万元、园区建设191,400.00万元、两供两治(供水供电,污水垃圾治理)9,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1,9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

(二)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35,800.00万元,涉及6个项目,其中土地储备专项资金99,700万元;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7,000万元;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5,000万元;南岳机场扩建工程8,000万元;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7,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9,100万元。

2.2019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9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95,900.00万元,涉及17个项目,其中用于两供两治2,000.00万元、园区建设34,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87,800.00万元、土地储备71,7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

3.2020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82,800.00万元,涉及16个项目,其中用于用于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园区建设145,0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3,9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凭证、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掌握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等。

3.单位自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债务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报告或检查报告等。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湖南省相关绩效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等文件规定,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取得的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评价为"优";80-89分,评价为"良";60-79分,评价为"中";59分以下,评价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社会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查阅、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现场访谈等绩效评价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市财政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参考《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制定每类(每个)项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项目单位自评。衡阳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项目单位对2018-2020年期间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自评,并撰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衡阳市财政局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本级2018-2020年度部分重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现场评价,了解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情况,对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实际支出开展结构性分析。

本次评价共计抽取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的项目涉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3,100万元,占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42.99%。

4.形成综合报告。衡阳市财政局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本级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形成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并完成相关附表的填报工作。

三、资金取得的主要绩效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收费公路建设和新建扩建医院学校等方面,其取得的主要绩效有:

(一)加快土地整理储备,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类政府专项债券99,700.00万元,用于收储位于雁峰区湘江乡、石鼓区松木乡、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石鼓区角山乡、珠晖区东阳渡镇、珠晖区酃湖乡、蒸湘区呆鹰岭镇、高新区华新街道等12宗土地,收储面积为120.35公顷;2019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政府专项债券71,700.00万元,用于收储珠储1902土地、石储1401土地、蒸湘区长湖乡松亭村土地。该类项目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归并农村居民点或促进农民到城镇居住、收购存量土地、进行用地重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不仅改变了原来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同时也改善了征收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更利于衡阳市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二)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让民生工程惠及全城

1.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衡阳市本级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棚户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109,100.00万元、87,800.00万元,2020年度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该些项目通过对衡阳市各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对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破损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提质改造等,不仅有效改善了棚户区、老旧小区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且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信息、建筑、运输、园林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有序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发行社会事业类政府专项债券123,9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医院、学校的新建与扩建项目,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衡阳市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的体系建设,优化了医疗和教育的资源布局,提高了衡阳市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救治能力,拓宽了衡阳市居民接受教育的渠道,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就医、教育等问题。

3.便捷人民群众出行。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41,900.00万元,其中用于南岳机场扩建项目21,900.00万元;发行收费公路政府专项债券100,000.00万元,用于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完善了衡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衡阳市的交通状况,为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飞机、高速公路等更为方便快捷舒适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衡阳市整体形象,扩大了衡阳的影响力。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助力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园区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191,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山科学城、白沙洲、松木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的标准产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提升了各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及聚集力,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大中型企业进驻衡阳,特别是高新产业来衡阳投资兴业。不仅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更是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支持城市污水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污水治理类政府专项债券59,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蒸水两岸城区段截污干管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对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补齐了全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绩效评价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三级细化指标进行评分,从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等维度的绩效指标分析出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考虑到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处于建设期的项目所占比重较大,故本次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四维度的权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决策占比20%、过程管理占比40%、产出占比20%、效果占比20%。

(一)决策情况分析

1.决策过程(满分9分,得8分)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暂未发现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存在不符的情况。但个别项目与部门(单位)内部相关项目间存在重复之处,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申报的部分建设内容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四期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相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的审批文件、审批手续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文件,如衡山科学城四个项目、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雁峰区城投子项目等,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但均未能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③项目符合性:各项目均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除2018年度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且"一案两书"内容完整。

2.绩效目标(满分6分,得5.5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基本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关;尽管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不尽完整,但大体上也与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除个别项目(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做到了相对应,但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在清晰、细化及量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3.资金投入(满分5分,得4.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各项目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做到总体收支平衡;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基本相匹配;除个别项目(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项目)外,其余项目暂未发现总投资额度测算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6分,得14.9分)

①资金到位率: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实际拨付到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45%,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在一定程序上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②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实际支出专项债券资金686,362.3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47%,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但大部分项目未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个别项目的资金拨付缺乏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部分项目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改变资金受用对象,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非专项债券项目土储支出。

④还本付息: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部分项目暂由衡阳市财政局垫付);暂未发现存在使用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错项偿还到期债券本息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但个别项目单位暂未编制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和落实还本付息资金。

2.项目实施(满分16分,得15.5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各项目制定了建设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项目有关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有所缺失。

②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已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并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但个别项目的调整审批手续存在欠完备之处。

③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及手续基本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执行基本规范;工程、设备、原材料等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吻合,暂未发现存在重复或浪费的现象,但个别项目存在欠规范的地方,如衡山科学城四期项目与五期项目分别立项,但一并招标,且未能按各项目分开标的金额。

④资产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了资产运营维护责任;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国有资产按规定用途使用,暂未发现存在抵质押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项目尚未竣工,暂无完整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等。

3.风险控制(满分8分,得7.5分)

①风控机制及措施:衡阳市财政局已建立了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识别到的风险建立了应对的防范措施,建立了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②风控效果: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风险控制较好。

③问题整改:各项目对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反映的问题基本做到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④信息公开:项目基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存续情况、债券资金调整用途情况、以及发生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等重大事项。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资产形成(满分5分,得分4.5分)。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形成相应数量的国有资产。

2.质量达标率(满分5分,得分5分)。项目单位基本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既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已完成项目均需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暂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不达标的项目或建设事项。

3.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得分4.6分)。通过比较各项目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发现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原定计划。

4.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得分4.5分)。因项目基本尚在建设期,暂无法得知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或实际运营成本)。经询问项目单位得知,项目总成本将控制在项目预算以内,故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等于项目预算投资额"的等级予以评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满分3分,得分3分)。通过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兴建学校、医院,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更为便捷等,通过一个个公益性项目的建成落地,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更高需求。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效果显著。

2.经济效益(满分3分,得分2.8分)

通过兴修高速公路、货运铁路,兴建扩建南岳机场等,进一步构建了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立体交通网络,对发展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事业具有良好且深远的影响;同时通过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效果较显著。

3.生态效益(满分3分,得分2.9分)

通过进行污水治理,补齐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项目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保护了生态环境,效果较显著。

4.社会资本投入(满分3分,得分1.9分)

项目的实施,在带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方面,整体效果欠明显。

5.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得分2.9分)

项目支持了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可持续影响的效果较显著。

6.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4.8分)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评价小组选取各类项目进行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分析如下:

①棚户区改造:本次评价针对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7份,收回57份,有效问卷57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为95%。当地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住户安全性、棚改实施效果和居民补偿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②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妇幼患者发放调查问卷139份,收回139份,有效问卷139份。通过分析和整理,患者对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满意度为96.83%,对项目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医疗设施水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解决就医交通便捷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解决停车问题、增加医院绿化等。

③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当地居民发放调查问卷33份,收回33份,有效问卷33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满意度为93.30%。当地居民对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在住房安全性、改造实施效果和改造后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安装电梯以方便老人小孩出行、完善配套设施和安全施工等。

④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本次评价针对周边工厂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75份,收回75份,有效问卷75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企业员工对瓦松铁路项目的满意度为98.13%。企业员工对此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了瓦松铁路在给周边企业带来便利方面、铁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

上述四类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为95%、96.83%、93.30%和98.13%,取其平均值为95.82%,即本次评价项目的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为95.82%。

五、评价结论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0分,其中:决策18.00分、过程37.90分、产出18.60分、效益18.3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六、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率偏低

通过分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发现部分项目的资金到位与实际资金支出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发现资金使用率偏低的情况。2019年雁峰区雷公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动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一直闲置;2020年度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项目单位未及时申请调整项目,债券资金一直闲置未用。2020年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用于对该厂的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大量资金躺账造成资金时间价值和专项债券利息损失。经了解,该项目正在市发改、资规及住建三个部门同步进行概算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程序审批,待相应审批程序完成后才可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专项债券项目未能做到"专账核算"。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珠晖区棚改)、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项目均未能将专项债券的资金收支等进行专账核算。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欠合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相关规定:"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但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未能将专项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欠准确。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存在项目成本相互混淆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项目、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2.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现场评价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单位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管理制度有所缺失,除珠晖区棚改项目外,其余项目单位均未能提供完整成册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四)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重视

1.事前绩效评估有所缺失。在项目决策阶段,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都经过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等程序,基本都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但均未就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履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2.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待提升。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均编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编报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均未填写具体绩效指标;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出指标中少填写成本指标;科学城四个项目(启动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二期、标准厂房四期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编报的各类绩效指标完全一致,不符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

3.事中绩效跟踪有待引起重视。由于各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过对比项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执行差异,并分析原因、及时纠偏等,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工期滞后、资金混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相关建议

(一)防范债务风险,严格申报审核

建议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准入条件,对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对于没有收益或收益与融资规模不能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则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进行融资,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或同一建设内容重复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管理等。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建议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专项债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债券资金限定用途以外的支出等,同时应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专账核算、规范核算,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深化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重视项目合同整理与档案管理等项工作。此外,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衡阳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各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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