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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龄生活津贴2024年实现扩面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我市高龄生活津贴2024年实现扩面


为提高民生福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及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民政局联合行文,自2024年起我市高龄生活津贴实现扩面,文件明确:

一、80-90周岁高龄老人按照600元/人 / 年标准发放高龄生活津贴。中心城区由市、区财政6:4分担,南岳区和县市区自行负担。

二、申请方式 :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发放方式高龄生活津贴由财政安排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四、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及财政分担方式仍按我市《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8]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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