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与制度基础
(一)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法治建设共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带头主持专题法制学习2次,深入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根本遵循。牵头制定全局法治学习计划,推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实践应用一体推进,引导全体财政干部切实把学法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全局上下形成了重视法治、践行法治的思想共识。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健全完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压实、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三)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主动学习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核心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培训和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开展全局在职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报考率、通过率均达100%;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45岁以下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覆盖,全局具备执法资质人员达158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注重法治实践融合,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关键工作中,以法治思维把关定向,推动干部职工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履职能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手段规范财政履职行为
(一)严把法制审核关口,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坚持"合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合法性审核全面纳入政策文件制定、合同签订全过程。2025年,强化财政法律事项审核把关,完成各类政策文件及合同审查,未完成法制审查程序的坚决不予发文,有效堵塞资金漏洞、防范财政风险。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实施存量与增量政策统筹管控,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动态清理,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将法律顾问把关纳入合法性审查关键环节,切实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面厘清执法案卷评查书面资料,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监管。切实规范涉企检查,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执行主体、检查方式、相关依据等内容,主动公示检查计划清单,严格执行执法登记留痕制度,督促涉企检查科室在执法一体化平台完成赋码登记、台账填报,全部按要求录入平台,实现涉企执法全程规范。组织开展县市区罚没收入情况专项督导,重点核查"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执收部门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大案前沟通调解力度,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全部撤案;组织诉讼案件3件,均已胜诉,守住了财政资金安全法治防线。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建立起草与审核机构"双把关"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开展"全面体检",坚决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确保现行有效涉企财政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规定。通过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消除市场壁垒,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法治支撑。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将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学习清单,从源头上强化执法普法融合。聚焦"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线上载体推送法治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志愿活动等线下形式,推动财政法制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通过专家讲座、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财政相关政策法规专项培训;聘请坐班律师常驻政府采购科,参与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工作,以实战带学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同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实现普法教育"零距离",在全局和服务对象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正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照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推进不均衡。部分科室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力量配备不足,干部主动审查意识不强,对审查情形的把握不够精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不够深入。
(二)法制审查工作质量有待提升。部分科室法制审查存在程序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不够深入,对政策文件背后的潜在法律风险研判不足,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法治实践效能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复杂税收形势应对等难题的能力仍需提升;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创新不足,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普法手段运用不够充分。
(四)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干部的法治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与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专业化法治人才支撑力度有待提升。
对此,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落实为抓手,对照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始终锚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工作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水平。
四、强化责任担当,谋划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2026年,我局将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走深走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法治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将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及新出台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常态化学习培训范畴,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压实落细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科室(单位)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实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挂钩,对法治建设推进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三)深化法治实践应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推动审查工作从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转变,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强化各科室主动审查意识,开展审查业务专项培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措施均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案卷常态化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加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防范财政法律风险。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要求,不断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确保检查不越界、不超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新媒体矩阵等开展互动式、精准式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周"、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财政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治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专项培训,鼓励干部考取专业法治职业资格,充实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生态。
(五)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发展全过程,在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税收征管等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以法治手段规范财政运行、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法治建设与财政数字化改革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法制审查、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协同推进,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衡阳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