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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财建复〔2019〕7号(A类)
陈细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安机关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强化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一项着眼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多次专题研究。近年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在保障公安机关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建立了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市本级公安经费保障实行收支脱钩模式,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和管理,其中:人员经费据实安排,全年预算支出达5亿元;公用经费按照标准安排,依据省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完善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由财政统筹安排达到人均5.5万/年;专项经费根据轻重缓急按需保障,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扫黑除恶、禁毒、反恐、反邪教等专项经费1623万元。
二、落实了民警补贴提标待遇。按照人社部、财政部(人社部规〔2017〕9号)、(人社部规〔2017〕10号)规定,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月人均710元、值勤补贴一类津贴每人每天4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30元。2018年市财政全额安排3810万元,并于2019年纳入部门年初预算。2018年度以前补发部分,通过结余资金予以调剂解决。同时按政策、按要求建立了民警的意外伤害保险、体检、慰问制度,按政策足额缴纳民警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医保铺底等福利。
三、加大了科技培训专项投入。为实现“科技强警”“素质强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提升公安工作效率,财政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安排了“雪亮工程”“城市快警”“一村一辅警”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综治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经费4亿余元。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已纳入政府2019年重点工程,并将应急、消防、民兵训练基地统筹规划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2.04亿元,由财政统筹资金投资建设。
目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省直管县”,各县(市)财政直接接受省财政监管,因县级财力不足等方面原因,县市公安经费保障没有达标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曾专题调研并召集县市财政座谈商讨解决之策,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施意见》,为推动县市加大公安经费保障力度,一方面各市县公安局应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加强与县级财政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将经费保障到位;另一方面市级层面将加强督导考核,市公安局将各县市经费保障情况纳入争先创优考核,市政府将各县市经费保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3日
责任领导:陈安平 承 办 人:段丽娜
联系电话:8867685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