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落实省级对市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参与彩票发行监督及财务监管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9.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0.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定财源建设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设置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内设科室27个,办公室、综合科(津补贴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金融与债务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车管理科、会计科、政府采购办、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监察一科、财政监察二科、政策研究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所属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资发放管理中心、市税费改革办公室、市南岳财富山庄管理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市财源建设资金管理办、市预算编制服务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3个(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支付核算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9个,归口财政管理单位1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另设机关党委。
财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情见附件)衡阳市财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1.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公开06表: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6584.42万元,比上年增加 259.89万元,增长3.94%。2018年支出决算6777.76万元,比上年增加58.34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平台建设、ppp咨询服务等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41.84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435.92万元。
二、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收入决算658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0.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其他收入13.6万元,占总收入的0.21%。
三、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677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5.06万元,占总支出的82.26%;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3万元,占总支出的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7万元,占总支出的4.56%;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2.95%;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15%;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占总支出的2.34%;其他支出250万元,占总支出的3.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570.82万元,比上年增加 271.7万元,增长4.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预算年中追加安排25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764.16万元,比上年增加 70.1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采购平台建设、ppp咨询服务等改革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514.1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6.11%,比上年减少179.85万元,下降2.76%。主要是2017年预发2018年度部分绩效奖导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基本支出5091.84万元,占支出的7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9.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7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项目支出1422.32万元,占支出的21.8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514.1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5347.51万元相比增加了1166.65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846.8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4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478 万元,支出决算18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及年中追加安排会计职称考试和第七批公务交通补贴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8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政府采购平台建设、ppp咨询服务及资产改革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机构专项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66 万元,支出决算123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该科目上年结转资金以及年中追加安排公车补贴、绩效评价工作经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64.83 万元,支出决算26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经费拨款预算为 216.28 万元,支出决算2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92.69 万元,支出决算9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评审工作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经费拨款预算为 158.9 万元,支出决算158.9万元,完成预算拨款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09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63.49万元,占支出77.84%(工资福利支出368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35万元,占支出22.1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4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8.0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的8.91%,与上年相比减少1.01万元,减少5.63%。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32%,与上年相比减少3.27万元,减少9.43%。
三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抓好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我局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用逐年减少。
2018年没有购置和处置车辆,年末车辆保有量8台;公务接待112批次,166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250万元,比上年增加 250万元,增长100%;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250万元,比上年增加 250万元,增长100%。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衡财绩〔2018〕15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从绩效自评情况来看,我局2018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完成较好,充分保障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的需要,圆满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战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全面振兴实体经济,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态人居环境,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有力,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显增强,预算执行取得较好的成效。同时,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各项要求,狠抓巡视整改,强化正风肃纪。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69亿元,增长5.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6.71亿元,增长14.62%,税占比78.1%,比上年提高6.54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48亿元,增长0.2%,其中,民生支出387.96亿元,增长3.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1128.35万元, 比上年减少35.0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21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全市社保基金决算会议、全市部门财务决算报表会议等;开支培训费102.42万元,用于新会计制度改革培训、开展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 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13%。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市财政局共有公务车辆8辆,均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办公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衡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18年衡阳市财政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办法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债务,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府融资;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津补贴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金融与债务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车管理科、会计科、政府采购办、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监察一科、财政监察二科、政策研究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27个内设机构。所属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资发放管理中心、市税费改革办公室、市南岳财富山庄管理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市财源建设资金管理办、市预算编制服务中心。归口财政管理单位2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258个(不包含所属公司的编制)。其中行政编制61个,机关后勤服务编制5个,事业编制192个。年末实有317人,其中:在职人员22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5人。2018年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65%。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2018年收入预算5347.51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534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5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804.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9.23万元);项目支出1644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为6584.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0.82万元,其他收入13.6万元。
2018年总支出677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1.84万元,占总支出78.8%,;项目经费支出1435.92万元,占总支出的21.2%。
(三)2018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534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7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绩效奖、综治奖、抚恤金等。
2、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1435.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法规宣传、监督检查、全市财政干部培训、全市会计资格( 初级、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务、非税票据印刷以及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等方面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衡财绩〔2018〕157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258人,在职人员221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66%。“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268万元,上年预算数389.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1.2%,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8年支出决算为6777.7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8.9%,未完成的21.1%预算主要是:一是项目按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所形成的结转资金;二是年底下达的、来不及支付的部分资金。剔除上述客观原因,预算完成率为100%。 2018年年末结余为579.83万元,资金结转变动率为25%, 2018年年初预算5347.5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236.91万元,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713.27万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提标、津补贴提标153.06万元,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奖212.9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经费347.23),预算控制率为9.7%。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8.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6.92万元,公务用车31.39万元),比上年减少9.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1.01万元,公务用车减少3.27万元,因公出国费减少5万元),下降16.12%,“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8%,厉行节约成效显著。我局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二是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根据全市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圆满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四是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局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不断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情况的管理, 杜绝资产闲置浪费现象,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四、主要绩效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市税务、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主动适应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做到谋事在前、部署在前、行动在前,实现了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增量“三量”齐升,创下了“四个新高”,呈现出“四大亮点”。
1.收入质量达到新高度。近两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做实财政收入,全市非税收入在去年压减45.09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压减13.68亿元,各县市区非税收入得到了有效消化。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8.1%,较上年提高6.54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64.05%,较上年提高8.18个百分点,除南岳区、高新区和松木经开区外,其他县市区地方税收占比都超过60%,创下近十年来最高水平。
2.税收规模迈上新台阶。近年来,面对结构性减税增多等减收因素,全市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今年全市税收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达到206.71亿元,排全省第5位,增长14.62%。
3.主体税种实现新突破。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主体税种完成140.14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7.8%,较2013年(含营业税占比60.4%)提高了7.4个百分点,增长17.05%,高出税收收入平均增幅2.43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规模突破90亿元,完成91.14亿元,增长19.6%,为近年来最高增幅。
4.民生保障创下新水平。我们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压减公用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大资金统筹等措施,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支出逐年提升。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542.45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二。其中:民生支出392亿元,占比达到72.3%,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5.财政管理成效明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精准扶贫和环保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覆盖,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管理,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机关预算收支情况看。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仍存在偏差,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存在指标之间调剂使用的现象,实际支出与预算指标没有一一对应,预算编制、下达需要更加科学、及时。内部控制制度还待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方面还有一定压缩空间。
2.从全市财政运行情况看。结构性减税、清税降费等政策,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活力,但在短期内影响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教育、社保、扶贫等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增速加快,综合债务率偏高,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六、改进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跟踪,加快资金拨付,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制订操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完善岗位相互制约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审查岗位设置,加大内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