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衡阳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民主建国会衡阳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衡阳市委)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民建衡阳市委机关设有办公室(社会服务科)、组织科(人事科)、宣传科(参政议政科)三个科室。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个,在职在岗人员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民主建国会衡阳市委员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1:民建衡阳市委2018年度决算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40.21万元,支出总计131.23万元。
与上年比较,总收入减少32.76万元,总支出减少90.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压缩开支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140.2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基本支出91.30万元,占比69.6%;项目支出39.93万元,占比3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21万元,支出总计131.23万元。与上年比较,总收入减少32.76万元,总支出减少90.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压缩开支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1.2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压缩开支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及占比情况:基本支出91.30万元,占比69.6%;项目支出39.93万元,占比3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构成及占比情况:人员经费支出74.48万元,占比8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82万元,占比18.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50万元,决算数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构成及比占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占比91.6%;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占比8.4%,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尚在制定与初期试行阶段,本年度未进行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万元,占比100%。主要原因是年度费用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