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档案局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 ;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档案局下设八个科室,编制数29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休1人。退休28人。
第二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衡阳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065.45万元年(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39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4.06万元,支出合计864.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36.52万元,减少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人合计88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39万元,占96.6%;其他收入30万元,占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864.74万元,基本支出591.38万元,占68.39%;项目支出273.36万元,占31.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51.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94%,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相比减少54.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8万元,占68.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0.56万元,占31.95%,主要用于数字档案馆(二期)工程、档案整理和维护、监控和安全经费、重要珍贵特色档案征集抢救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9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预算的59.13%,比上年11.57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23.34%。“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5.54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燃料及车辆保险等。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费3.33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26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衡财绩[2017]44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直单位收支预算的批复》(衡财教指[2017]8号)的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并通过对2017年衡阳市档案局部门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3万元,比2016年增加7.4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举行了档案业务培训支出了培训费9.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