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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4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衡阳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担负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四大职能。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老龄、老区开发、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等重要职责。现有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34个,其中内设职能科室15个,直管事业单位4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代管单位1个。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直管社会救助管理处、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慈善总会办公室、福彩发行中心,代管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情况。民政系统下设:市民政局机关、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民政医院、市军用供应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蒸湘南路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船山休养所、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巷荫岭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立新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石坳休养所等15个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收入总计32,244.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总计26,954.51万元,用于事业基金弥补收入总计1,053.4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入总计4,236.69万元。本年收入与上年28,156.48万元相比,增加4,088.18万元,同比增高14.52%。主要原因是上级汇入其他收入增加,人员工资调标、优抚、安置补助提标,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孤儿生活补助提标,五保供养人数及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跨年使用,造成收入大幅增加。

本年支出28,600.12万元,与上年支出20,321.80万元相比,增加8,278.32万元,增加40.73%,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工资调标及晋升,孤儿生活补助提标,五保供养人数及标准提高,政府对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加大,造成支出增加。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民政系统“三公”经费总支出35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26万元, 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4.89%,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坚决杜绝车辆的零星加油费用的报销;公务接待费185.53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减少20.76%,原因是严格按接待标准接待,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民政系统机关运行经费1243.43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847.40万元,事业单位支出396.034万元。

4、政府采购总体情况。2015年实行政府采购支出44.90万元,全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二)本部门预算执行分析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1、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超支突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各种有利于民生的发展政策实施,预算执行超支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表明了在编制预算时考虑支出需要不够充分;另一方面则说明预算执行受到的政策性、突发性因素的影响多,预算执行中存在着不确定性大。

2)预算到位不及时。民政资金按预算所需时在年初一次性下达不到位,导致在预算执行中只想着如何争取财政资金,而不重视有效使用预算资金,造成了追加预算。

3)财务监督不到位。会计集中核算的业务量大,工作人员任务重,工作人员对被核算部门的专项资金的用途和工作性质了解不多,客观上造成了预算执行工作中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结余等实际状况的困难。

2、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改进措施

1)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重点、重平衡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充分考虑政府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特殊性与可比性,细化财政收支预算,保证部门预算额准确性可靠性。在预算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保预算的约束力。

2)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预算资金使用的跟踪回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预算项目的调整变更、追加、取消的审批规范制度。用规范、机制和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监督预算资金的运行,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3)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是公共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把预算执行分析作为加强财政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创新思路,拓宽视角,密切监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预算执行分析,切实提高财政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衡阳市民政局

201684

衡阳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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