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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11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草拟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家和省金融政策、金融形势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会同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三)代表市政府联系协调驻衡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金企对接合作,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四)代表市政府联系国家、省证券监管部门。组织推进全市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指导和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设综合科、法规信息科(保险科)、银行科、资本市场科、金融监管一科、金融监管二科和金融稳定科7个科室。共有人员编制21名,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0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纳入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29.97万元;支出为429.97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9.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是我办为服务全市金融发展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而发生的业务性支出,包括金融协调、监管和服务以及防范非法集资项目。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29.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8.1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0.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的两厢式小货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7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会议费预算数9万元、培训费预算数30.4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万元,与上年相同。

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9万元,与上年相同;培训费预算数30.41万元,比上年增加9.36万元,增加44.47%,主要原因是2020年计划组织异地金融业务培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0年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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