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办法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债务,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府融资;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设置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内设科室28个,另设机关党委。副处级事业单位3个(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支付核算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9个,归口财政管理单位1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衡阳市财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883.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2943.6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68万元,其他一般公公服务支出1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4.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3.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97万元,住房公积金248.53万元,纪检监察事务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6.02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及绩效奖标准和全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经费等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883.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2907.14元,公用经费919.19万元,项目经费2057.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26.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57.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财政改革科研、财政规划编制、法规宣传、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检查、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会计考试考务、投资评审、绩效评价、财政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机关大院后勤服务、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
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增加536.02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及绩效奖标准和全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经费等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9.1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84.06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7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因公出国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维修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58万元,工会经费68.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96万元,上升2.22%,主要是培训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23.4万元,其中其他服务330万元,修缮工程3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3.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市财政局共有公务车辆8辆,全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2万元以上的办公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1台(套)。
(六)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88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33万元,项目支出2057.2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4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6万元,公务用车54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18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公务用车6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58万元(公务接待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减少6万元,因公出国减少2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单位公车使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市财政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市财政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