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档案局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29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29人,临时人员6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内设科室8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衡阳市档案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31万元。,比上年增加95.7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提高及项目经费增加16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5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1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支出337.2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7.9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5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9.53万元。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馆藏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及监控和安全保卫。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我局已参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后保留车辆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相对2017年,持平无增减。
六、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市档案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