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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档案局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31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26人,临时人员6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收入424.57万元。
四、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42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支出333.3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馆藏档案的管理、维护和征集),医疗保障支出44.7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支出19.08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7.4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我局已参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后保留车辆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相对2016年减少1万元。
衡阳市档案局
2017年2月9日
衡阳市档案局预算公开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