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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档案局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30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22人,临时人员7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预算收入463.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3.68万元。
四、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46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支出404.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41.77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7.0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六、会议、培训经费情况
2016年会议、培训经费8万元。其中:召开档案工作会议3万元,档案业务培训经费5万元。
档案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