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办[2002]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为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搞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工作,并为全市科、乡镇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编辑辅导资料,提供有关服务。
2、为市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提供教学辅导。
3、根据上级和市委制订的干部理论教育规划和工作部署,结合衡阳实际,制订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教学计划,编写理论学习辅导资料,举办理论骨干(中心组秘书)培训班,参与组织实施全市在职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检查、考试和考核工作。
4、指导县市区党委中心组的理论教学工作。
5、适应形势发展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结合教学,开展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有关改革开放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论证和可行方案。
6、承办市委、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收入151.8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151.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单位支出预算151.8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3.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