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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3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发【 2015 4 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 2015 5 号),设立衡阳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简称市商改办),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原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市一商行业管理办、市二商行业管理办等三个单位成建制划归市商改办,业务上归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有国有(集体)商业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改制相关事务。

    (二)负责所属企业信访维稳工作。

    (三)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本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科、改制服务科、信访科、维稳科、安全生产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纪检(监察)、工会、机关党委等机构。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共计966.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6.94万元),全年支出966.94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66.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性支出256.9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7.06万元,行政运行17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0.38万元(行政运行612.38万元,住房公积金1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维稳工作经费)支出36万元。

    2016 年预算编制以20159月工资表及在册人员为依据。

商业企业改制办.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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