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总工会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收入
1、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97.76万元。
(1)市总工会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80.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62.51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249.18万元,厂务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劳动竞赛专项经费10万元,双联工作专项经费8万元,工会经费7.33万元,住房公积金23.27万元,市劳模困难补助15万元。(2)市工人文化宫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53.82万元。(3)市职工疗养院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63.6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86.27万元,为市职工疗养院上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979.94万元。其中市总工会其他收入825.5万元,市工人文化宫其他收入154.44万元。
(二)预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8.27万元。
(1)市总工会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7.01万元。主要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包括厂务公开、劳动竞赛及双联工作专项等支出。
(2)市工人文化宫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事业运行408.26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412.43万元。
(1)医疗卫生——公立医院——综合医院349.92万元,为市职工疗养院各项运行费用。
(2)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62.51万元,为市总工会医疗保障支出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3.27万元,为市总工会住房公积金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