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数字衡阳”一期建设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的通知》(衡财绩〔2017〕400号)的要求,我们对2016年度“数字衡阳”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衡阳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信息化工作。2004年,我市就分别被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信息化试点城市”和“全国社区信息化试点市”,2008年、2010、2012、2014年四届跻身“中国城市信息化50强”城市。
自2007年以来,我市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初步启动,在一些领域如治安防控、电子警察等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我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已建成的平安城市部分项目,由于是标清、覆盖面窄,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交通监控也仅覆盖重点区域,不同期产品有模拟的、数字的,兼容困难,没有整体联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发生重大拥堵成为司空见惯的情况。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条块分割,统筹不够。二是投入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应用效果不佳。
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推进“数字衡阳”建设战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打造“数字衡阳”云中心平台,建立“大城管、全覆盖、高效率、数字化”的城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解决各自为政、网络不能互联互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共用、跨部门协同难的问题。
为加强数字城市建设工作,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高规格的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明确了数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市政府出台了《“数字衡阳”建设管理办法》,为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012,我市全面启动“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总投资近2亿元,至2014年初全面投入正式运行。
(二)“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数字衡阳”一期工程要做到主城区主次干道监控与管理“全覆盖、高清晰、无死角”,实现治安防控、城市智能管理、畅通交通、便民惠民;力求建成省内领先的“数字城市”,同时要在整合资源上重点突破。根据部门需求调查结果和我市现实需要,“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的总体架构是“一个中心、两级平台、四大应用”。“一个中心”即“数字衡阳云中心”,“两级平台”即市、区同步建设整合的平台;“四大应用”即“城市监控、数字城管、智能交通、应急联动”。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一个中心:“数字衡阳”云平台
建设云计算中心(提供云计算和云存储)、地理信息框架(整合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城管等基础地理数据)、基础数据库共享(人口、法人单位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体系,逐步建设容灾备份体系。
2.四大应用
平安城市:建设全市监控与报警整合平台、新建1400个高清监控点、30个卡口系统、全市大规模应急指挥中心、区公安分局及城区派出所监控中心、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等系统。
数字城管:城区120平方公里万米单元网格划分、100平方公里城市部件数据普查及入库、数字城管综合管理系统平台、100个视频监控、1000个无线数据采集(城管通)子系统、300个市政车辆车载监控子系统、12319呼叫中心子系统、数字城管市级指挥中心及7个区级(含园区)监控分中心等。
智能交通:新建14个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改造72个)、12个交通诱导信息LED发布屏、36个电子警察系统、178个道路交通监控点(含20个高空监控)、12个交通流量检测点、智能交通综合调度指挥平台、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等系统。
应急指挥:新建应急通信子系统、视频会议子系统、图像接入子系统、指挥调度子系统、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子系统(市、县市区及部门共16套)、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于市政府一楼)、应急综合管理平台。
(三)“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模式
1、投资模式: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
根据市政府与深圳中兴网信公司就招商引资项目“全球IT共享服务中心”达成的框架协议,市政府与中兴网信公司于2012年5月签约,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的原则,中兴网信投资建设“数字衡阳”一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政府采用租赁模式使用。双方签订10年期租赁协议,合同期内项目所有权属于中兴网信,政府租赁服务、拥有使用权、数据所有权,履约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市政府。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一次性投资及五年运行维护费用经市财政评审为1.97亿元,由中兴网信负责投资。合同前五年,市政府每年支付租赁费32,780,000元。
2、管理模式:五统一。“数字衡阳”建设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网络、统一机房、统一监管、统一标准”“五统一”管理。分市、区(含派出所、大队)进行指挥调度、处置执行、监督评价。建立完善系统接口标准、数据规范,系统使用、指挥调度、处置、监督流程规范,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监督、评价制度体系。
(四)“数字衡阳”一期工程情况
“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1.97亿元。
1.由中兴网信负责的建设内容
“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外场施工点涉及四个城区共2000多个点。完成城区100平方公里城管及警用部件采集、网格划分等内容。初步建成“数字衡阳”云中心基础平台,以云技术贯穿各个层面,部分实现云存储、云计算、云应用、云资源等的共享,为当前几大应用系统和今后的应用扩展、系统整合提供了基础支撑平台。平安城市PGIS应用平台、智能交通指挥平台、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应急联动指挥平台等四大平台已于2014年初投入使用。
2.由市政府方负责的配套内容
①完成外场光电施工。“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外场2000多个点位,每个点所需的光缆通信、取电,采取打捆方式,通过招标由衡阳联通公司负责施工建设,除尚在建设中的道路(路段)及个别未定点位外,已全部完成。通过打捆招标、取电正规施工,外场点位光、电畅通、正常率在95%以上,取得较好效果,视频正常在线率明显高于业界平均水平。
②市级指挥中心及区级监控中心。我市市级分别设立了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全市信息调度指挥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暨公安指挥中心)、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区公安分局、33个派出所设立了二级分中心和监控中心; 7个区(含园区)设立数字城管二级分中心。
③建立管理运行机制 。为搞好“数字衡阳”建设、管理、运行,市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数字衡阳”建设管理办法》,这是全国最早出台的指导数字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挥、监控方面,四大应用系统需市、区两级进行联动。目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建立了管理、运行的机制,设立相应岗位,建立人员队伍和制度、流程、监督考评体系,落实人员编制、运行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数字衡阳”一期工程资产安全。
2、运行良好,用户满意。
三、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2016年度“数字衡阳”一期经费开展绩效自评。自评98分。项目产出的实际完成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扣除1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16衡阳市“数字衡阳”一期经费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数字衡阳”资金管理、使用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1.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1.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 评价指标体系
由投入、过程、产出三部分组成。
2.1投入20分。项目立项12分,资金落实8分。
2.2过程30分。业务管理10分,财务管理20分。
2.3产出50分。实际完成率15分,质量优良率1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3.评价方法
3.1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2公众评判法
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项目,选择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价其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17年8月18日—31日,衡阳市财政局、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收集2016年衡阳市“数字衡阳”一期经费的相关资料,赴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了解2016年衡阳市“数字衡阳”一期经费使用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表。
2.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8 日—11月27 日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到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到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了解“数字衡阳”一期使用情况、效果,并听取建议;到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察看“数字衡阳”一期的后台设备及运行情况。
3.分析评价
2017年11月28日—12月3日,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察看情况,比照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础数据表及评分表,进行分析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6月、12月分别收到财政拨入专项资金22,102,000元、21,087,000元,共计43,189,000元。2016年“数字衡阳”一期专项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数字衡阳”一期专项资金支出41,867,703元。
支付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31,665,403元。2016年每季度运维情况进行了考评:一季度平均得分97分,一季度合同应付总金额8,190,000元,应扣3%,折算人民币245,700元整。一季度实际应付人民币7,944,300元整。二季度平均得分97.57分,二季度合同应付总金额8,190,000元,应扣2.43%,折算人民币199,017元整。二季度实际应付人民币7,990,983元整。三季度平均得分98.17分,三季度合同应付总金额8,190,000元,应扣1.83%,折算人民币149,877元整。三季度实际应付人民币8,040,123元整。四季度平均得分98.33分,四季度合同应付总金额8,190,000元,应扣1.67%,折算人民币136,773元整。四季度实际应付人民币8,053,227元整。扣分主要体现在中兴尚有外网平台改造、基础数据库建设、互联网门户等未完成验收。城管系统平台网络偶尔不稳定,有时视频摄像头网络无信息,市委大院系统平台不稳定,故障处理响应不及时等。应付2016年服务费32,028,633元,实际支付31,665,403元,尚待支付363,230元。
支付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8,882,000元。牵头组织对“数字衡阳”前端线路租用及取电工程2016年上半年运维情况进行了考评:其中上半年运维情况良好,得分100分,未扣分。上半年合同应付总金额4,481,000元。实际应付人民币4,481,000元整。下半年运维情况进行了考评:其中下半年运维情况良好,得分100分,未扣分。下半年合同应付总金额4,481,000元。实际应付人民币4,481,000元整。应付2016年服务费8,962,000元,实际支付8,882,000元,尚待支付80,000元。
支付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1,320,300元:牵头组织对“数字衡阳”智能交通75条裸光纤、部门线路租用及相关服务项目、移动及车载设备3G卡等三个项目2016年各月度运维情况进行了考评:其中智能交通75条裸光纤全年未扣分,每年度合同金额及实际应付金额为525,000元;部门线路租用及相关服务项目全年未扣分,每年度合同金额及实际应付金额为452,000元;移动及车载设备3G卡全年平均得分99.23分,每年度合同金额490,000元,应扣0.77%,折算人民币3,773元,该项实际应支付486,227元整。应付2016年度服务费1,463,227元,实际支付1,320,300元,尚待支付142,927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2年5月,衡阳市人民政府与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订《“数字衡阳”项目投资建设与服务合同书》,在首个五年服务中,每年满额服务费为3,2760,000元。
2012年10月,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与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签订《“数字衡阳”前端设备线路租用及取电工程合同书》,每年满额服务费8,962,000元。
2012年11月,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分别签订《“数字衡阳”部门线路租用及相关服务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每年满额服务费452,000元,《移动及车载设备3G卡政府采购合同》及《补充合同》, 每年满额服务费490,000元; 2013年7月,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签订<智能交通75条裸光纤租用政府采购合同》,每年满额服务费525,000元。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数字衡阳”一期每年满额服务费1,467,000元。
综上所述,“数字衡阳”一期每年满额服务费43,189,000元。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数字衡阳”运维管理与考评程序(试行)》,先对项目服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数字衡阳”一期2016年合同服务费43,189,000元,考评服务费42,453,860元,实际支付41,867,703元,待付586,157元,结余735,140元。
数字衡阳”一期2016年资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⑴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数字衡阳”一期由衡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1年3月,衡阳市人民政府成立“数字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市长张自银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段志刚任常务副组长。
2012年度3月,衡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4次专题会议,研究“数字衡阳”一期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明确“数字衡阳”一期工程项目政府租赁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012年度3月,衡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数字衡阳”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是“数字衡阳”主管部门,负责“数字衡阳”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⑵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数字衡阳”一期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考评。
1. “数字衡阳”外场设备运行在线率情况
平安城市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6.17%;智能交通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7.27%;数字城管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8.59%。除去临时停电、修路、老点位取电问题等因素外,平安城市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8.85%;智能交通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8.07%;数字城管2016年日平均在线率99.78%。
2. “数字衡阳”外场设备故障排查及处理情况
2016年,平安城市发现、处置外场非光电故障(指摄像头硬件损坏、焦距不准、镜头积尘、树叶遮挡,网线卡口松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点位共有3394个,已全部处理完成。智能交通发现外场非光电故障点位189个,已处理完成。数字城管发现外场非光电故障点位77个,已全部处理完成。
3. “数字衡阳”网络运行及光电故障排查及处理情况
数字衡阳网络运行情况整体稳定,点位恢复情况良好,点位网络2016年平均在线率达到了96.8%。2016年数字衡阳外场共排查光电故障(光纤网络不通或电路不通等原因造成的故障)点位937个,其中平安城市756个,智能交通137个,数字城管44个,目前已全部恢复。
4.“数字衡阳”内场设备及云平台系统运行状态
数字衡阳内场设备及云平台系统总体运行稳定,除少量系统升级及性能优化任务外,基本没有发生中断和故障;平台系统服务器CPU平均使用率27.46%,内存使用率平均8.22%,处于正常负荷状态。
5.运维情况。中兴网信在其公司大楼设立了“数字衡阳”运维监控中心,已投入使用,已实行7×24小时监控值班。联通、电信公司也成立了数字衡阳运维工作组,对接“数字衡阳”的各项运维工作。确保了2016年节假期间安全运维的保障。数字衡阳运维人员加强节日、周末重点值班保障,并对节日值班人员定岗制作排班表;针对节日出现的可能情况各运维部门制定了应急运维保障方案。数字城管平台已更换为中兴网信自研平台,此系统与广告管理子系统于2016年11月通过验收。
6、2016年“数字衡阳”重大紧急故障处理情况
①市政野蛮施工造成两起大面积网络故障。一是2016年5月6日岳麓街与蔡伦路交汇处市政公司园林绿化施工,将数字衡阳至中兴网信公司的光缆挖断,导致外场监控652个摄像头录像及其他业务系统都不可访问。二是5月31日市政施工将一条光缆多处挖断。珠晖区交警队OLT及下挂业务全部中断,导致珠晖区外场监控摄像头174个无录像记录。
②8月6日,停电引发光纤存储控制器故障。视频平台出现故障,经排查确认为光纤存储故障,中兴运维团队当日内恢复95%以上的业务。次日在相关厂家的配合下,恢复所有业务。
特别说明:2016年由于衡阳市新老城区改造和扩建,市政公司等其他承建公司在施工中随意破坏和损坏数字衡阳外场设备,造成杆件、摄像头丢失和损坏,光纤线路被挖断现象严重,给数字衡阳项目带来经济损失,各运维公司也承担了经济压力。
根据考评情况,扣除服务不到位的费用,支付剩余的服务费。促进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⑴项目经济性分析
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数字衡阳”一期投资,经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定为197,000,000元。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的原则,衡阳市人民政府与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订《“数字衡阳”项目投资建设与服务合同书》,合同规定:服务期10年,在首个五年服务中,每年满额服务费为32,760,000元;10年服务期满,衡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涉及的相关软硬件设备无偿移交给衡阳市人民政府。比较本项目每年的资产摊销成本19,700,000元,加上资金成本、运维成本,每年服务费3,2760,000元,合算。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府采购与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签订《“数字衡阳”前端设备线路租用及取电工程合同书》,每年满额服务费8,962,000元。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府采购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分别签订《“数字衡阳”部门线路租用及相关服务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每年满额服务费452,000元,《移动及车载设备3G卡政府采购合同》及《补充合同》, 每年满额服务费490,000元; 2013年7月,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降价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签订<智能交通75条裸光纤租用政府采购合同》,每年满额服务费525,000元。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制订并严格执行《“数字衡阳”运维管理与考评程序(试行)》,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
这说明“数字衡阳”一期建设成本及运维成本控制好。
⑵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数字衡阳”一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中心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数字应用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城市建设保障体系,整合城市社会管理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建成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化的各种应用系统,逐步实现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精细化、高效化,实现便民、安民、惠民、构建和谐社会和目标。
⒉增强百姓安全感
平安城市是“数字衡阳”一期的子系统。建成全市监控与报警整合平台、新建1400个高清监控点、30个卡口系统、全市大规模应急指挥中心、区公安分局及城区派出所监控中心、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等系统。丰富了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段,打击了犯罪倾向,增强百姓安全感。
⒊运行良好,相关使用部门满意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别使用“数字衡阳”一期的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数字城管和应急指挥子系统。其对2016年“数字衡阳”一期服务满意度评价分别为较满意、满意、较满意和满意。未出现不满意。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6年“数字衡阳”一期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对提升衡阳城市管理水平和提高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效果明显,为建设“智慧衡阳”奠定了基础。
按照《衡阳市2016年“数字衡阳”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综合得分93分,等级为优秀。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⒈“数字衡阳”是“智慧衡阳”的初级阶段,离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尽快启动“数字衡阳”二期。
⒉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⒈统一管理
数字城市建设不能各自为政,不能管理与建设分离。要由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五统一”管理,充分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各部门共性设备适度集中,建设统筹,标准统一,资源经过统一平台实现共享,从根本上解决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分散、整合困难等问题。
⒉模式创新
在建设资金、管理、运营等环节上,要拓宽思路,力求创新。要充分发挥IT企业、电信运营商、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数字衡阳”一次性投入较大,对于财政资金有较大压力。我市在“数字衡阳”建设与中兴网信公司的合作,“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不足,为一个双赢的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
1、设备、设施及技术相对落后。
“数字衡阳”一期2014年初建成交付使用。电子技术日新月异。当时相对先进的技术,现在已经落后。前端像素太低,无人像、4K功能,便民服务功能少,后台未完全实现云计算、云存储、云平台、云共享。网络传输速度较慢。
2、部分信息未纳入“数字衡阳”建设范围。
存在信息部门所有现象,数据未共享。
3、“数字衡阳”未全覆盖。
“数字衡阳”一期2014年初建成交付使用。2014年以来,衡阳市发展扩张了。“数字衡阳”一期未覆盖2014年后扩张部分,目前全市视频点数居全省倒数第一。
(三)建议
⒈建议尽快启动高标准“数字衡阳”二期建设。
“数字衡阳”一期首次五处租赁服务于2018年到期。按合同约定,提前半年协商第二个五年服务的价格、范围、平台扩容等费用。
⒉建议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考核未达标的单位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及时支付扣留了的部分资金。同时根据合同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监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