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衡财绩[2019]214号)精神,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所受衡阳市财政局委托,对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现名为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18年度整体支出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对环卫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拨入和开支使用效果实现程度开展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市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有: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全市的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四个城区环卫部门开展环卫竞赛、考核和提出奖惩方案,开展普及提高市民环卫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市区环卫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提出年度环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垃圾从螺丝山转运到吉兴垃圾场及填埋场管理、水上环卫管理工作;协调和督办环卫方面的重要事项;对城区施工场所内渣土进行管理,依法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许可证》和《砂石运输准运证》。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计财审计科、环卫管理科三科一室,下设水上环卫所、渣土管理所、垃圾运输中心三个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辖雁峰、石鼓、蒸湘、珠晖四个城区环卫局。2018年末定编人数130人,在职职工121人,退休人员46人。
(二)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1.单位预算情况
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财政补助收入7,078.80万元,收入来源主要为城建资金和非税收入返还。非税收入返还中的垃圾处理费和渣土处理费由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按5:5比例分配至各城区环卫部门。
2.资金落实情况
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实际总收入8,073.9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078.80万元,其他收入995.13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总支出9,223.45万元,按项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160.25万元,占比34.27%;其他支出2,476.81万元,占比26.85%;项目支出3,586.39万元,占比38.88%。2018年度实际总收入8,073.9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47.6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49.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98.17万元。详见下表:
项 目 | 金额(万元) |
一、财政补助收入 | 7,078.80 |
二、其他收入 | 995.13 |
收入合计 | 8,073.93 |
三、基本支出 | 3,160.25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56.75 |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9.99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43.51 |
四、其他支出 | 2,476.81 |
其中:1、拨出经费 | 1,968.58 |
其中:石鼓区环卫局 | 402.82 |
雁峰区环卫局 | 515.76 |
蒸湘区环卫局 | 500.00 |
珠晖区环卫局 | 550.00 |
2、其他 | 508.23 |
五、项目支出 | 3,586.39 |
支出合计 | 9,223.45 |
六、年初结转结余 | 5,947.69 |
七、年末结转结余 | 4,798.17 |
(三)财政支出整体绩效目标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项目计划投资2090万元用于添置63辆环卫收运作业车辆,衡阳市保障性住房小区18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项目计划投资940万元,提升城区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2.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计划垃圾无害化处理42万吨,渗滤液处理计划3.8万吨。
3.狠抓道路扬尘治理,实现道路清扫从传统的清扫保洁向清洗保净的质的飞跃;狠抓水上垃圾打捞工作,将湘江、蒸水、耒水三江六岸水域河堤城区段109公里河道保洁纳入正常保洁作业范围。
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整体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资金使用成效,查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管理的经验,探索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整体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支出效益。
(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建设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单位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的资料等进行核实;三是现场核实实物与账表是否相符,了解资产管理现状。通过数据对比、资料分析和评价指标计分,最终形成评价结论,上报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明确性
2018年度单位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绩效目标合理性
2018年度单位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单位制定的中长期规划且与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密切相关。
(二)预算配置
1.人员情况
该单位定编130人,年末在职人数121人。
2.重点支出情况
2018年单位项目支出3586.3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3,006.22万元,主要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项目建设支出1,959.29万元、衡阳市保障性住房小区18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项目支出1,046.93万元。
(三)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该单位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5,947.69万元,当年总收入8,073.93万元,总支出9,223.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98.1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63.17%。
2.结转结余率及结转结余变动率
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总额5,947.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4,798.17万元,结转结余率及结转结余变动率分别为67.78%和-19.32%。
3.基本支出情况
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基本支出3,160.25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3,777.69万元减少617.44万元,减少比例为16.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51万元(详见下表)。
项 目 | 本年数(万元) | 上年数(万元)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056.75 | 1,603.16 |
基本工资 | 429.10 | 435.29 |
津贴补贴 | 7.54 | 8.14 |
奖金 | 95.00 | 540.15 |
绩效工资 | 287.98 | 330.74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37.13 | 288.84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9.99 | 1,316.38 |
办公费 | 22.44 | 18.20 |
印刷费 | 0.20 | 1.27 |
咨询宣传费 | 19.94 | 25.63 |
水费 | 12.60 | 4.86 |
电费 | 7.45 | 6.30 |
差旅费 | 6.67 | 7.95 |
维修(护)费 | 61.96 | 61.15 |
会议费 | 0.74 | 1.75 |
公务接待费 | 0.96 | 12.98 |
专用燃料费 | 181.64 | 178.55 |
劳务费 | 227.12 | 15.46 |
工会经费 | 103.57 | 105.04 |
福利费 | 39.34 | 35.04 |
其他交通费用 | 4.43 | 6.73 |
值班费 | 12.52 | 35.45 |
物业管理费 | 38.64 | - |
培训费 | 0.70 | 0.88 |
取暖费 | - | 0.03 |
其他 | 113.34 | 60.4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6.70 | 728.73 |
办公设备购置 | 9.03 | 9.96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43.51 | 858.15 |
退休费 | 181.12
| 174.28 |
生活补助 | 1.49 | 1.09 |
奖励金 | - | 26.64 |
抚恤金 | - | 9.54 |
救济金 | - | 12.40 |
其他 | 239.09 | 420.11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1.81 | 214.09 |
合 计 | 3,160.25 | 3,777.69 |
4.政府采购节资率
2018年度预算采购资金2,936.4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906.40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为1.02%。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18年度政府采购4个项目,实际履约验收完成4个项目,执行率为100%。
(四)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单位建立了包括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制度、内部采购制度(10万元以下内部采购)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并整理装订成册,便于阅查,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但个别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未编制年初预算。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支出大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但也存在个别事项如内部招标无投标人资料和议标情况、收款人为个人与开票单位不一致、餐费报销未附相关附件等手续不齐全的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单位未编制年初预算,未单独公开年初预算。该单位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度收入8,073.93万元,支出6,422.6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315.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66.98万元;经核实该单位2018年度实际总收入8,073.93万元,实际总支出9,223.4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47.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98.17万元,该单位公开的决算信息不完整,未将国债资金专户进行合并。
(五)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完善管理保障机制,先后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上缴等10余项资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制度管理体系。
2.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较完整,资产配置基本合理,但存在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衡阳市保障性住房小区18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实物未建立实物保管卡片,从而不能很好进行账实核对和明确维护保管人责任。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
固定资产均得到有效使用,未出现固定资产闲置、浪费的情况。
(六)职责履行
1.环卫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2018年重点推进了2个环卫项目的建设,年度计划投资3,030.00万元,实际完成3,006.22万元,完成率为99.22%,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090万元,实际完成1,959.29万元,完成率93.75%;衡阳市保障性住房小区18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项目建设计划投资940万元,实际完成1,046.93万元,完成率111.38%,按要求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
2.环卫管理
一是完成了对第一批145座旱厕改造为水冲式公厕项目建设及30座使用需求大,设备陈旧的水冲式公厕的提质改造;启动了第二批公厕“旱改水”行动,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铁路沿线、改制企业、老居民住宅的19座简陋公厕提质改造;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启动了公厕云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具备开放时间、蹲位数量和意见反馈等功能的城区公共厕所大数据平台,只要通过手机APP或百度搜索,就可以就近找到公共厕所的具体位置,为方便游客如厕打造了城区公厕管护服务品牌。二是实施水上漂浮垃圾物打捞市场化运作和日常监督管理考核,保证了水上漂浮物垃圾的日常打捞和清运。三是综合治理渣土尘扬,按国家要求的行业标准,从严执法,常抓日常管理,实现了从清扫保洁到清洗保净的质的飞跃。四是实现了生活餐厨垃圾日常清运和垃圾无公害资源化利用及污水处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环卫宣传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了“创国卫”活动专抓班子,制定了创建方案,按照国家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了两次环卫志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工商联合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餐饮协会等部门、单位,发动社会力量对环卫职工开展送温暖、送关爱、送清凉、献爱心、排忧解难、帮困助学等活动。在全市环卫行业开展“最美环卫工”“最美公厕”“最美垃圾站”等评先评优活动,大力推进了环卫宣传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们的环卫意识。
(七)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2018年度为垃圾场资源化利用提供发电量9610万度,通过资源化利用间接创造发电收入5,285.50万元,为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通过道路渣土尘扬治理、水上漂浮物打捞和生活餐厨垃圾的清运以及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衡阳市居民道路清洁和空气环保有大幅改善,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为衡阳市创卫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1道路渣土尘扬治理:对全市主城区内渣土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严格执行达标验收复工制度;组织开展由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严格整治“三无”(无合法手续的渣土工地、无合法手续的消纳场、无合法手续的运输车辆)乱象;强化渣土扬尘大整治,重点整治工地防污设施缺失、破损、未正常使用、工地出入口道路破损、未硬化以及渣土施工作业未湿法降尘等违规行为,通过道路渣土尘扬综合治理,大大改善了道路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水上垃圾打捞清运:全面落实河长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设水上环卫作业专用码头和卸料平台,确保水上垃圾打捞正常运转;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将城区109公里河道保洁推向市场,实行了公开招标和水上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使得水上漂浮垃圾物治理效果显著。
3全年清运垃圾40余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已焚烧垃圾30余万吨,填埋垃圾10万吨,处理餐厨垃圾1.5万吨,处理渗滤液3.8万吨。
3.管理效果
单位建立和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了有效的环卫措施,加强了环卫项目建设,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完成了渣土尘扬治理、水上垃圾打捞、餐厨垃圾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公厕治理等项目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们采取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市容环境卫生状况、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质量、环卫人员配备、环卫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比较满意。
四、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2018年根据“十三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评分,得分76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中”。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未实行严格的预算编制管理
2.部分资金支出手续不规范、不完整
单位内部采购招标手续不完善,如内部招标手续不齐全;资金支出手续不规范、不完整,如收款人为个人与开票单位不一致、餐费报销未附相关附件。
3.资金拨付不及时
一方面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如2018年11月拨付资金2,040.80万元、12月拨付资金1,413.50万元;另一方面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未及时将资金拨付下属区环卫局,致使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结余资金较多,无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4.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财务核算不规范
基础数据信息与会计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报表勾稽关系不符,单位决算报表与财务账情况不一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衡阳市保障性住房小区18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资产未并入决算报表,致使账实不符形成账外资产;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
(二)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管理,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对现行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补充并加强执行力,使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2.严格执行费用管理制度,加强采购招标管理,进一步挖掘资金使用潜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
3.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维护管理,使得固定资产的潜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财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衡阳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衡阳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