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兴沁绩评字【2021】第002号
为检验市直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强化支出主体责任,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衡财绩〔2021〕109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衡阳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兴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衡阳市教育局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衡阳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正处级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3.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大中专院校的协调、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中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
4.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5.组织指导全市各项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拟定教育体制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本级的教育经费及国外政府和组织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
7.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制定全市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统筹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
10.归口管理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1.管理全市勤工俭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
12.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3.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1.内设机构。衡阳市教育局内设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加挂衡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民办教育科、学生科、综合治理科、教育督导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校车管理科、机关党委、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19个科室。
2.部门编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衡阳市教育编制数133人,其中行政编53人、后勤编2人、事业编78人。实际在职人员111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2020年度具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全市组织教育支出项目不少于15个、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30所、新增学位2.5万个;②质量指标:项目产出指标达标率100%;③时效指标:各教育项目都编制了预算及计划书,全年项目资金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④成本指标:各项目资金成本控制在281.73万元内,并要求各部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力达到98%。效益指标:①经济效益指标:促进教育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的完成;②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各类学校将生态环保教育纳入课堂,每学年确保12课时,全市中小学校环保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5%。广泛开展各项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学校卫生和食堂管理工作。做好了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校园创建活动;③可持续影响指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正确引导资金的运作,在政策范围内合理调配资金,正确使用资金。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机关相关情况
根据决算报表:2020年期初结余数591.18万元,决算收入数5,353.15万元,2020年决算支出5,78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6.23万元,项目支出1,320.10万元,2020年结余资金158.01万元。
2.资助中心相关情况
根据决算报表,决算收入与决算支出均为7,279.8万元,根据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上年结余为1,838.17万元,全年预算为7,279.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7,971.69万元,最终指标结余为1,146.2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91.1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48.0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43.10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收入为2,505.79万元,其他收入2,171.42万元,年中调增本年度预算收入675.94万元,调整后年度内可用资金额度为5,944.33万元。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预算支出年初预算4,67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67.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9.87万元;部门支出决算数为5,78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6.23万元、项目支出1,320.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8.0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7.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17万元。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4,466.23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6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41万元,资本性支出25.6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09.87万元,决算支出 1,320.10万元,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58.01万。资金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纪检专项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教师节补助、教育培训经费等工作。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派驻纪检组纪检专项经费 | 23.20 | 23.20 |
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教师节补助 | 10.00 | 10.00 |
教育培训经费 | 60.00 | 60.00 |
教育督导经费 | 20.00 | 20.00 |
教育工会经费 | 10.00 | 10.00 |
教育奖励基金 | 50.00 | 50.00 |
教育史志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教育事业统计经费 | 15.00 | 15.00 |
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经费 | 15.00 | 15.00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经费 | 8.53 | 8.53 |
民办教育奖励经费 | 50.00 | |
打印机等 | 5.00 | |
电脑 | 20.00 | |
家具用品 | 10.00 | |
空调 | 5.00 | |
印刷费 | 100.00 | |
承包费 | 88.14 | |
民办教育奖励经费 | 50.00 | |
三区支教 | 23.20 | |
教师招考 | 100.00 | |
体卫艺专项经费 | 40.00 | |
三类语言文字评估 | 13.55 | |
援藏(疆)经费 | 25.96 | |
名师工程 | 79.46 | |
市本级英语口语考试及教学人机对话 | 8.59 | |
市直学校老式厕所改造及教室预防近视灯光改造 | 86.12 | |
高考考点改造升级及维护 | 179.16 | |
中小学心理教育等经费 | 20.00 | |
2019年全市宣教大会 | 50.00 | |
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推荐考评经费 | 21.00 | |
教师培训经费 | 386.32 | |
教育综合发展 | 55.00 | |
合 计 | 509.87 | 1,320.10 |
(三)资助中心支出情况
根据资助中心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上年结余为1,838.17万元,全年预算为7,279.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7,971.69万元,最终指标结余为1,146.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类 别 | 上年结余 | 全年预算 | 实际支出 | 结 余 |
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 412.43 | 2,500.16 | 2,415.80 | 496.79 |
高等职业教育支出 | 10.02 | 2,939.31 | 2,939.31 | 10.02 |
其他教育费附加 | 814.14 | - | 799.34 | 14.80 |
高中教育支出 | 101.37 | 777.37 | 467.15 | 411.5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500.21 | 350.91 | 638.04 | 213.08 |
高等教育支出 | - | 712.05 | 712.05 | 0.00 |
合 计 | 1,838.17 | 7,279.80 | 7,971.69 | 1,146.28 |
(四)“三公”经费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2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年终决算数18.6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 | 超预算(负数为节余) | ||
年初预算 | 年终决算 | 金额 | 占比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00 | - | - | - |
2、公务接待费 | 7.20 | 2.41 | -4.79 | -66.4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00 | 16.11 | 4.11 | 34.2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 - |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00 | 16.11 | 4.11 | 34.25% |
合 计 | 21.20 | 18.52 | -2.68 | -32.24% |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较年初预算结余2.68万元,占比32.24%。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9.5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较2019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幅度为37.29%。
公务用车运行为维护费年终决算数1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万元,用于支付预算内安排的3台公车费用;其他支出4.99万元,用于支付教育考试院的2台业务用车费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积极开展中小学大班额攻坚行动
全市公办学校建设项目已完工的有84个,正在主体建设的项目有16个,2020年新增学位3万多个。已经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769个,消除比例为181.8%;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672个,消除比例为111.6%(其中超大班额205个,消除比例100%)。
(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有序完成“1+1+3”批次招聘,足额补充教师数量。县(市)区补充公办学校教师1081人,其中70%补充到乡村学校;局直学校共补充327人,经过县市两级努力,2020年全市共补充公办教育教师2550人。二是丰富学校师生精神文化生活。举办全市教育系统“衡阳优秀教师故事”创作及讲述比赛活动、“我的廉洁文化格言”活动等。
(三)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学前教育更加优质普惠。截止12月衡阳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42%;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8.77%。二是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突破。2020年高考全市被清华、北大录取11人,海军、空军飞行员录取6人。高考二本上线人数16294人,居全省第二,一本上线人数9512人,上线率增长11.15%。中考成绩人平总分较去年提供23.7分,850分以上增加了2340人。三是职业教育更加优质领先。2020年全市44所职业学校共计招生2.8万人,年招生人数、在校规模稳居全省第二;6个赛项进入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试点赛,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主体赛获奖数量占全省1/4、获奖数量和团体总成绩居全省第一。四是民办教育更加规范有序。规范分类登记流程,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735所,营利性民办学校492所;规范办学行为,首次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超员摇号”。
(四)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政策力度。2020年衡阳市落实国家相关资助政策44.9万人,共计资助资金3.57亿元,发放义务教育资助金6,210.58万元;对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困难学生进行专项资助,共计金额15,525元。二是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明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五)高质量完成全市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文明校园创建有实效。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文明校园中市三星级文明校园4所,市二星级文明校园16所,市一星级文明校园48所。二是以争先创优态势做好创卫工作。组织学校师生深入到接头社区开展交通劝导、创文及创卫宣传、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提升教育管理服务
一是教师编制专项清理,已清理违规占用中小学编制446名。二是提案办理工作有成效,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共承办和提案85件,沟通率、办复率均达100%。三是信访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共受理工单2508件,现已办结2486件,办结率99.13%。四是考务组织能力不断提升,衡阳市教育考试院直接组织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5次,高考、学考、成考、自考、研考和各类社考周密安排,严肃考纪考风,确保各类考试的平安进行。
(七)群众满意度高
经评价工作组发放问卷对学生、老师、家长及其他人员进行满意度的调查,其中针对学生身份对“你对学校老师的教学质量是否满意? ”、“你对学校的体育、艺术、科技等课程安排是否满意?”、“你对学校的教学设备(电脑、多媒体等)使用状况是否满意?”、“你对教育创新(AI、模型设计、编程无人机教育课程等)满意度程度?”等问题进行调查,被调查对象对教育局整体满意度为94.73%。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1.部分绩效目标设置较笼统,未设置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向财政局提交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专项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社会反响好,未设置具体量化指标。
2.市资助中心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2020年市资助中心的预算金额为7,27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高校助学金、中职奖助学金、免学费、高中免学费、助学金4,574.61万元,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市级配套的中职免学费和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补助金额2705.19万元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决算管理方面
决算信息不准确。市教育局决算报表中,资助中心决算收入与决算支出均为7,279.8万元,根据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上年结余为1,838.17万元,全年决算收入7,279.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7,971.69万元,最终指标结余为1,146.28万元。决算报表数据与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中决算支出数据不一致。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一是2020年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市教育局未提供纸质盘点资料。二是所有固定资产均未贴标签卡。
2.预算指标混用。如8月10#凭证,付纪检组空调一台 5,560元,财政支付预算项目为教育史志工作经费,实际用途为纪检组购买空调。12月86#凭证,付市直窗口医疗互助款11,520元,使用财政预算项目为工资性支出,实际为2021年度衡阳市第八期职工医疗互助费,根据《衡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衡阳市工会第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衡工发[2020]41号),规定互助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3.审批程序欠规范。一是先支付后审批。如7月106#凭证,付《至家长的一封信》印刷费25,200元,支出签报呈批件领导审批日期为6月11日,晚于发票开具日期6月5日。二是审批程序不规范。如12月65#凭证,付“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经费31,600元,付“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经费28,800元,共计60,400元,活动方案中预赛评选时间为6月,签报呈批时间为7月,签报呈批及批准时间晚于活动举办时间。
4.资金支付不规范。一是大额支出劳务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如9月1#凭证,报销中考阅卷命题劳务费967,000元,其中922,000元以借支的方式支付给经办人,经办人再以现金方式发放。二是提前支付资金。如7月36#凭证,付7-8月聘请工作人员整理学生档案工资及税金17,780.32元,支付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补助单的起止日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共44天,4个人,100元/天。无实际考勤记录情况,且7月无法确定8月的考勤天数,工作未完成就已付款。
5.评审费、劳务费报销不规范。一是补助费用报销凭证要素填写不全。如12月64#凭证,冲职工借款5万元,财政支付0.23万元,付校园足球联赛费用5.23万元。补助单显示发放费用为1,000元/人、500元/人、400元/人,未写明原因、天数、标准;12月65#凭证,付“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经费31,600元,付“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经费28,800元,共计60,400元。补助单显示发放费用为800元/人,未写明原因、天数、标准。二是费用标准不一致。如12月46#凭证,付“衡阳优秀教师故事”创作及讲述比赛活动评审费10,600元,评审费的发放标准与经费预算申请标准不一致。在衡阳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衡阳优秀教师故事”创作及讲述比赛的通知》中,经费预算关于评审费的预算为800元/天*7人=5,600元;在“衡阳市优秀教师故事”创作及讲述比赛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申请签呈中,劳务费发放标准专家评审为600元/天;最终现场比赛评审费发放表中7位评委每人发放1,000元,共计7,000元。
(四)项目管理方面
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验收程序。7月21#凭证,付湖南省创卫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病毒生物防治10,000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半年结算一次”,实际无相关验收合格相关资料。
(五)考核管理方面
物业费考核流于形式,考核表仅一个人签字,物业费每月均为39,875元,每次考核均为100分,考核无实际作用与意义。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绩效目标设定。尽可能设置量化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细化专项资金产出、效益方面的内容,明确绩效指标目标值,使得项目实施效果有参照。对于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并补充填报绩效目标表。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调拨、移交、盘点、报废等流程,并及时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加强资产贴标管理,标注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及资产管理员,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各项支出通过国库单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收款单位,防止出现名为国库集中支付、实际仍用现金支付或者通过经办人员个人账户支付的情况;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及审批程序执行,签呈单列明详细开支预算、支出列明开支明细。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项目资金的管理与核算应符合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的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核,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验收手续,财务部门应加强单据审核工作,对于未提供验收资料的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得分81.4分(详见附件2),评价等级为“良”。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兴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阳市教育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133 | 111 | 83.46%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4,345.45 | 4,167.34 | 4,466.23 |
其中:公用经费 | 2,031.77 | 1,975.85 | 2,219.32 |
其中:办公经费 | 48.85 | 45.60 | 31.38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12.17 | 143.40 | 72.65 |
会议费、培训费 | 7.59 | 32.30 | 14.22 |
印刷费 | 14.08 | 59.02 | 33.33 |
邮电费 | 12.56 | 11.00 | 12.66 |
物业管理费 | 27.37 | 57.88 | 47.95 |
委托业务费 | 1,511.19 | 1,320.00 | 1,713.24 |
工会经费 | 70.93 | 71.37 | 71.37 |
其他交通费用 | 83.30 | 101.68 | 99.80 |
维修(护)费 | 6.26 | 10.00 | 9.59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5 | - | 0.0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7.86 | 102.40 | 94.58 |
三公经费 | 29.54 | 21.20 | 18.52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4.33 | 12.00 | 16.11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24.33 | 12.00 | 16.11 |
2、出国经费 | 2.30 | 2.00 | - |
3、公务接待 | 2.91 | 7.20 | 2.41 |
二、部门项目支出 | |||
项目支出: | 17,229.58 | 509.87 | 8,599.90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17,059.58 | 509.87 | 8,599.90 |
派驻纪检组纪检专项经费 | 23.20 | 23.20 | 23.20 |
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10.00 |
教师节补助 | 10.00 | 10.00 | 10.00 |
教育培训经费 | 60.00 | 60.00 | 60.00 |
教育督导经费 | 20.00 | 20.00 | 20.00 |
教育工会经费 | 10.00 | 10.00 | 10.00 |
教育奖励基金 | 50.00 | 50.00 | 50.00 |
教育史志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10.00 |
教育事业统计经费 | 15.00 | 15.00 | 15.00 |
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经费 | 15.00 | 15.00 | 15.00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经费 | 8.53 | 8.53 | 8.53 |
高中教育支出 | 800.68 | - | 777.37 |
高等教育支出 | 1,045.27 | - | 712.05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824.00 | - | 350.91 |
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 3,883.50 | - | 2,500.16 |
高等职业教育支出 | 2,320.09 | - | 2,939.31 |
三区支教 | 31.45 | - | 23.20 |
教师招考 | 110.00 | - | 100.00 |
体卫艺专项经费 | 70.00 | - | 40.00 |
三类语言文字评估 | 36.12 | - | 13.55 |
援藏(疆)经费 | 35.93 | - | 25.96 |
名师工程 | 167.86 | - | 79.46 |
市本级英语口语考试及教学人机对话 | 166.99 | - | 8.59 |
市直学校老式厕所改造及教室预防近视灯光改造 | 972.36 | - | 86.12 |
高考考点改造升级及维护 | - | - | 179.16 |
中小学心理教育等经费 | - | - | 20.00 |
2019年全市宣教大会 | - | - | 50.00 |
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推荐考评经费 | - | - | 21.00 |
教师培训经费 | 207.91 | - | 386.32 |
教育综合发展 | - | - | 55.00 |
教学质量奖 | 100.00 | - | - |
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 | 50.00 | - | - |
教育规划经费 | 30.00 | - | - |
湘计算机 | 624.64 | - | - |
其他教育费附加 | 5,351.05 | - | - |
民办教育奖励经费 | - | 50.00 | - |
打印机等 | - | 5.00 | - |
电脑 | - | 20.00 | - |
家具用品 | - | 10.00 | - |
空调 | - | 5.00 | - |
印刷费 | - | 100.00 | - |
承包费 | - | 88.14 | -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90.00 | - | - |
局机关简易维修 | 90.00 | - | - |
3、市级专项资金(一个项目一行) | 80.00 | - | - |
教育信息化试点网络建设 | 80.00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411.63 | 230.04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衡阳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衡阳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度》、《衡阳市教育局机关外出学习考察规定》、《衡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和对外合作的暂行办法》,办法及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程序及权限,财务经费报销管理、资产购置、处置管理及财务监督等内容。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单独制订了《衡阳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科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公务接待制度》、《衡阳市教育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原则、范围、程序、标准、要求等内容。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评分要点 |
投入10分 | 目标设定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1.5 | 效益指标不清晰、未量化,扣1分;资助中心项目申报表金额少于预算金额,扣0.5分。 | ||
预算配置4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1 | 年末在职人员数111人,编制数13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11/133*100%=83.46%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1 | “三公经费”变动率=-22.06%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509.87/509.87*100%=100% | ||
过程30分 | 预算执行15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98%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8 | 预算完成率=97.34%<98%,扣0.2分。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1 | 预算调整率=6759435.8/46772100*100%=14.45%>10%,扣1分。(剔除资助中心预算数) | ||
支付进度率 | 1 | 符合要求计满分,否则计0分。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1 | 均已按既定支付进度付款。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0计满分,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结余结转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2 | 结余结转变动率=(1580129.39-5911823.22)/5911823.22*100%=-73.27%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0 | 公用经费控制率=(2219.32/1975.85)×100%=112.32%>103%,扣3分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18.52/21.2×100%=87.36% | ||
政府采购节资率 | 1 | >0计满分,否则计0分 | 节资率=(预算资金-实际采购资金)/预算资金 | 1 | 节资率=(411.63-230.04)/411.63*100%=44.1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等于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履约验收个数/政府采购个数)×100% | 0 | 政府采购执行率=3/5×100%=60%<80%,扣2分 | ||
预算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1.5 | 相关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如书面支出签报(必须写明各项开支明细预算)未列明细,扣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0 | 费用超标准,扣1分;调剂使用3例,扣3分。总计扣4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衡阳市财政局官网已公布预算信息 | ||
基础信息完整性 | 2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1.5 | 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不准确,如自评基础表中公用经费与2019年决算数、2020年预算数不一致。扣0.5分。 | |||
资产管理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计0.2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0.5 | 资产未按制度要求每年一次清查,扣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3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符合省定标准,计0.5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5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 | 3 | 资产管理规范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利用率为100%,计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
产出3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学生资助资,3分 | 10 | 100%以上(含)计10分;95%(含)-99%,计8分;85%(含)-95%,计6分;70%(含)-85%,计5分;低于70%计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3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新改建公办中小学0.5分 | 0.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5分 | 0.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0.5分 | 0.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普惠幼儿园在园幼儿比,0.5分 | 0.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创建文明校园0.5分 | 0.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名师工程,1分 | 1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分 | 1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高考考点升级改造,1分 | 1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教育培训,1.5分 | 1.5 | 实际完成率=1/1×100%=100% | |||||
产出时效6分 | 学生资助资金,1.8分 | 6 | 100%以上(含)计6分;80%(含)-99%,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 完成及时率=(实际及时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及时完成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1.8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新改建公办中小学,0.3分 | 0.3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3分 | 0.3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0.3分 | 0.3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普惠幼儿园在园幼儿,0.3分 | 0.3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创建文明校园,0.3分 | 0.3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名师工程,0.6分 | 0.6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0.6分 | 0.6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高考考点升级改造,0.6分 | 0.6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教育培训,0.9分 | 0.9 | 完成及时率=1/1×100%=100% | |||||
产出质量6分 | 学生资助资金,2分 | 6 | 100%以上(含)计6分;80%(含)-99%,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间(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1.3 | 质量达标率=4/7*100%=57.14%,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高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人均发放金额未达到标准,扣0.7分 | |
新改建公办中小学,0.5分 | 0.5 | 质量达标率=1/1*100%=100% | |||||
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5分 | 0.5 | 质量达标率=1/1*100%=100% | |||||
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分 | 1 | 质量达标率=1/1*100%=100% | |||||
高考考点升级改造,1分 | 1 | 质量达标率=1/1*100%=100% | |||||
教育培训质量达标率,1分 | 1 | 质量达标率=1/1*100%=100%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20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8。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或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6.8 | 根据考核结果为良,该项得分=85%*8=6.8 | |
效果30分 | 履职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3 | 生均助学金投入水平 | 3 | 落实相关资助政策44.9万人,共资助资金3.57亿元,人均796元。 | |
社会效益 | 2 | 未发生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 2 | 未发生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 |||
1 | 消除大班额(55人以上) | 1 | 已消除 | ||||
1 | 消除超大班额(66人以上) | 1 | 消除普通高中超大班额205个,消除比例100% | ||||
2 | 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 2 | 2020年硕士、博士占比较2019年提高 | ||||
2 |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1.5 | 小学师生比1:20.09,未达到1:19的标准,扣0.5分。 | ||||
1 | 保证高考正常运转 | 1 | 高考已正常运行 | ||||
1 | 提升办学条件 | 1 | 学前3年毛入园率93.42%、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77% | ||||
1 | 减少学校师生责任事故发生率 | 1 | 未发生责任事故 | ||||
1 | 丰富学校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 1 | 已举办“衡阳优秀教师故事”创作及讲述比赛活动活动等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资金及资产管理,推动提质增效,降低运行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计0分。 | 3 | 资产管理欠规范,三公经费、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提质增效、降低运行成本整体效果一般,扣3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 | 90%(含)以上计9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9 | 94.73% | ||
80%(含)-90%,计6分; | |||||||
70%(含)-80%,计4分; | |||||||
低于70%计0分。 | |||||||
合计 | 100 | 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