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衡财绩〔2021〕109号)等文件精神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衡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市供销社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生产科技科、安全信访科、社有资产管理科、法律顾问室、审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监事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市供销社编制数为40个,其中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设理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监事会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2020年底,市供销社实有人数为37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为34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为2名、临聘人员1名。2020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招考录用4名,3名干部分别从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农科院、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调入,1名干部从部队转业安置,2名干部调出到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干部因事业单位改革分流到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具体实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履行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2.负责建设全市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含报废车辆)回收利用和烟花炮竹归口经营五大经营网络。
3.负责建立新型的完整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市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5.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市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参与管理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6.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依规依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8.负责全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收支规模
市供销社2020年度预算数为123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65万元、其他收入429.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13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9万元、其他收入132.06万元;决算数为113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69万元、其他收入132.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34万元,占比45.20%,商品和服务支出92.27万元,占比9.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07万元,占比21.99%,对企业补助支出236万元,占比23.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200万元,用于搭建市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乡镇基层社"标杆社"和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之内,市供销社编制数为40人,年末在职人数为3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
(二)预算执行
2020年供销社预算完成率为100%;本年追加预算193.04万元,年初预算807.6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3.9%。预算追加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消费扶贫工作经费、绩效奖提标及基本工资提标拨款、个人绩效奖及市政府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增拨、职级晋升公务交通补贴、增人增资拨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房屋维修资金、春节特困企业慰问金等。
2020年,本部门收入实际完成1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56.15万元,同比增长5.21%。主要原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000.69万元,比上年957.97万元,增加了42.72万元,同比增长4.4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增加100万,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减少50万,扶贫资金减少20万。其他收入完成132.06万元,比上年118.63万元增加13.43万元,同比增长11.3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股票投资收益增加。
2020年,本部门支出实际为1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56.15万元,同比增长5.2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和基层组织建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提高等。其中基本支出完成915.91万元,比上年减少8.35万元,同比下降0.9%。项目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10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组织建设。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6.84万元,比上年减少35.5万元,同比减少67.82%,主要原因是春节特困企业解困资金填列在对企业的补助中。人员经费768.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5万元,同比增长0.89%;公用经费147.62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同比下降9.28%。
(三)预算管理
1.费用控制情况:2020年单位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107.61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22.1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48.4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额为5.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44%,"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2.管理制度健全性:2020年供销社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但是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3.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及时、准确地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四)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
1.奋力拼搏,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政策保障力度持续加大。9月市委书记邓群策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供销改革提出要求。10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会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时,就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解金融债务和深化改革发展进行深入交流达成共识。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下段供销改革工作,印发了《衡阳市供销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各县市区主要问题清单》三个文件。截止目前,全市市县两级财政已拨付供销改革相关资金近3000万元,并已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将持续给予支持。
(2)为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市供销社发挥传统主业优势,打造了湖南安邦农资、祁东新三湘农资、衡山兴农农资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全市系统有农资销售网点2130个,农资配送中心132个,庄稼医院1063个,建立了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1个,即衡阳安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市县两级供销社占本股本51%,服务范围覆盖到到全市7县市5区。截至目前,全市耕地保有量有703万亩,全市系统土地托管面积年达61.87万亩,占全市土地托管面积约25%。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500亩,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1000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服务面积稳步扩大,服务面积25000亩。全市系统以各级惠农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对接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畅通"日用品下村,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11月,市社主要负责人率衡东供销社、安合农业有限公司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成功促成衡东县黄贡椒外销巴基斯坦,已达成首单四个集装箱100吨干椒合同。
(3)基层组织基础持续夯实。全市系统通过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累计领办、合办各类农民合作社250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3家,其中12家被评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农合会共吸收会员单位77家,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892家。截至目前,市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18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8个。另外,市社积极组织全市系统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已向省社推荐常宁、衡南、衡东各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今年,市社争取到市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0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市社依托所属全资企业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入股衡阳安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0万元用于搭建市级惠农服务综合平台,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各县市区13个乡镇基层社标杆社、20个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星级社项目建设。
(4)项目建设成效持续突显。全市7个县市获批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县(规范化县)项目,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市、县两级供销社均建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公司,恢复、重建、升级乡镇供销社147家,基本如期完成供销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建成县级惠农服务公司8家、乡镇惠农服务中心88家、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2280家,在参与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年内,主动对接中国500强企业中国供销集团,邀请旗下中农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永刚一行来衡实地考察,洽谈磋商依托衡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园打造市级惠农服务平台等事宜。11月以来,市社积极与新东方教育、中熠液态金属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商洽,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主动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战
(1)全力阻击疫情。全市供销系统积极作为,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面对疫情严峻形势,主动捐资捐物。衡山、衡东积极主动做好蔬菜水果蛋等物资的调集储备支援湖北疫区。祁东县社动员参股企业湖南有吉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公司员工捐赠黄花菜等爱心物资,送往武汉疫区。耒阳市供销社充分利用全社网络和平台优势,累计平价供应各类日常生产生活物资1000余万元。
(2)力保春耕备耕。全市供销系统及社属农资企业及时完成了对全市春耕农资化肥生产供应情况的调查,积极应对疫情供应农资。衡东县供销社下属企业衡东新三湘农资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以及微信等平台,实行"网络备耕",向农户提供农作物从种到收全程解决方案。仅2月上旬,公司冬储复合肥、有机肥、生物菌肥、尿素、农药等农资超过10000吨。耒阳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涉社企业)共销售农料化肥13600吨,其中尿素5000吨、复合肥2500吨、磷肥2000吨、碳肥2100吨、钾肥1000吨,共销售农药450吨。
(3)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市供销社、市农合会成功举办市消费扶贫产品展示交易博览会,直接对接51个贫困村的扶贫产品,吸纳260多个标准产品、6000多个非标产品进驻,销售额突破2亿元。7月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衡阳市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由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具体负责平台的承建和运营管理。目前已在高新区蒸水大道建成一个消费扶贫产品展示交易服务中心和一个综合性消费扶贫产品配送中心,实现扶贫产品的加工、分拣、冷链、检测、配送全供应链管理。目前,全市系统建立消费扶贫农产品销售门店8个,农产品副食等各类超市36家,大型冷库5处,举办农产品展示推介活动30多次,直接为农民推销农产品3亿元。
3.狠抓作风,推动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
(1)立足供销实际,夯实"两个责任"。一是强化责任到位。年初市社安排部署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部署到位。年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好反腐倡廉政策制度。
(2)深化廉政教育,涵养清风正气。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家属廉洁家风恳谈会;列席指导了直属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在汝城濂溪书院开展廉政教育,组织了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剧和廉政教育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案例通报等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3)凝聚市社合力,推进监督执纪。市供销社注重联合审计科、财务科等科室以及各单位纪委的力量,形成市社系统反腐倡廉"一盘棋"的协作格局。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直属各单位监督检查6次,有针对性对全系统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压力传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预算编制的口径与实际执行有误差。年初预算为1237.45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132.75万元,年末决算为1132.7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8.46%。
2.预算编制分类和实际执行脱节。预算编制的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不够细化,实际支出名目多元化和明细化,造成了分类不一致的情况。
(二)会计基础工作欠扎实
1.财务报账资料不齐全。在检查中发现报账凭证缺少证明性资料,例如组织党员活动时无参加人员名单。
2.财务审批程序欠规范。经查部分报销凭证没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接待审批单内容填报不完整,如组织扶贫博览会接待用餐,接待审批单人数未填写。
(三)财务审核不严格
1.资金支付不规范。市供销社2020年分三次付驻村扶贫工作经费和住宿费3.2万元,通过财政授权支付转账至蒋宏东、陈军人个账户,应转账至扶贫村账户,使用现金不便于监管,存在安全隐患。其中5月5#凭证和10月18#凭证转2.2万元至蒋宏东个人账户,发票为衡南县泉湖镇小江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三联单。
2.违规报销违章罚款。3月27#凭证,报销湘D-00150公务车违章罚款300元。
3.超预算计划购买电脑。8月51#凭证,购买电脑5800元,购置台式电脑的请示报告中预算计划在5500元以内,实际购买价格为超额300元。
(四)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中要求对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模式,现场检查时发现市供销社没有执行到位。
2.固定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每年都需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市供销社未对固定资产及时清理,有些固定资产在退休人员名下。
3.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市供销社下属企业赠送空调等固定资产,未列入单位固定资产账目。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建议市供销社重视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与分析,按《预算法》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供销社工作的要求以及跨年度项目特性和合同分期付款的特性,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逐步降低预算差异率,降低预算调整率。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
单位应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规范会计核算;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管理,收入全部缴拨国库,支
出通过国库单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收款单
位,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防止出现名为国库集中支付、
实际仍用现金支付或者通过经办人员个人账户支付的情况;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及审批程序执行,列明详细开支预算、详细费用开支明细。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落实资产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日常管理流程,购入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按照资产管理的要求,根据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好资产编码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记录情况与实物编码一致,并根据资产采购、处置报废情况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确保高效、高质完成资产管理工作。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得分84.80分,评价等级为"良"。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衡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填报单位: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40 | 36 | 9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924.26 | 914.45 | 932.75 |
其中:公用经费 | 101.53 | 222.19 | 108.91 |
其中:办公费 | 6.73 | 10 | 9.96 |
印刷费 | 1.31 | 3 | 2.12 |
手续费 | 0.07 | 0.5 | 0.06 |
水费 | 1.37 | 4 | 1.31 |
电费 | 2.13 | 12.4 | 0 |
邮电费 | 3.78 | 2.1 | 1.33 |
物业管理费 | 2.79 | 3 | 1.45 |
差旅费 | 11.76 | 20.3 | 9.32 |
维修(护)费 | 0.64 | 7.5 | 7.02 |
租赁费 | 0 | 3 | 2.16 |
会议费 | 1.89 | 10 | 0.03 |
培训费 | 2.59 | 8 | 2.99 |
公务接待费 | 2.58 | 32 | 2.89 |
劳务费 | 0.12 | 1 | 0.37 |
工会经费 | 18.01 | 24.06 | 18.0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1 | 4 | 2.31 |
其他交通费用 | 24.83 | 26.7 | 27.18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25 | 6 | 2.8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党建经费 | 18.27 | 44.63 | 17.51 |
其中:三公经费 | 4.99 | 36 | 5.2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41 | 4 | 2.31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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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 | 2.41 | 4 | 2.31 |
2、出国经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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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 | 2.58 | 32 | 2.89 |
二、部门项目支出 | 100 | 200 | 200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100 | 200 | 200 |
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 | 100 | 200 | 200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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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市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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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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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1 全年公用经费压减了50%左右,其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压减达25.96万元; 2 三公经费压减了30.8万元,压减率为85.56%。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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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 10分 | 目标设定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针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
预算配置 4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1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1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15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98%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2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1.5 | ||
支付进度率 | 1 | 符合要求计满分,否则计0分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1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 | 2 | ≤0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100%以下(含)计满分,否则计0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采购节资率 | 1 | >0计满分,否则计0分 | 节资率=(预算资金-实际采购资金)/预算资金 | 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等于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履约验收个数/政府采购个数)×100% | 2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 1 | |||
过程 30分 | 预算管理 1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2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真实计,计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完整,计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计0.5。 | 2 | |||
资产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计0.2分; | 0.5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3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 | 1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1 | 利用率为100%,计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0.8 | ||
产 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0%以上(含)计10分;95%(含)-99%,计8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10 |
完成及时率 | 6 |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
品质达标率 | 6 |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4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8 | ||
效 果 30分 | 履职效益 30分 | |||||
经济效益 | 15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12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资金及资产管理,推动提质增效,降低运行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计0分。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总分:8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