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 阳 市 财 政 局
衡 阳 市 民 政 局
衡财社指[2014]440号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4]117号)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激发基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以奖代补”资金主要对已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具体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乡镇。
二、此次拨付的补助资金,可用于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补助等支出。请将此款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201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4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区)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民政局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社会救助
“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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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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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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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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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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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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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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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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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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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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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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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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