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 阳 市 财 政 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财社指[2014]554号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你区开展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区的补助资金,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数、劳动力资源采集数两个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其中,常住人口数权重70%,劳动力资源采集数权重30%。
二、科目编列。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01“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其他要求。本次下达的资金是就业专项资金的一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好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就业专项资金相互调剂使用。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省、市和本级财政配套的扶持公共就业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任何单位核个人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