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 阳 市 财 政 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财社指[2014]16号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4年就业专项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湘财社指[2013]87号文件,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你区2014年就业专项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拨的资金支出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就业补助”,经济科目第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3、各区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5号)规定,努力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 2014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区)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衡财社指[2014]16号
2014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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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就业资金分配金额
|
此次资金
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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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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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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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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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分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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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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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3
|
7679
|
2334
|
10058
|
|
南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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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147
|
259
|
247
|
湘人社函2013年388号100万元
|
珠晖区
|
1421
|
780
|
641
|
780
|
|
雁峰区
|
1000
|
524
|
476
|
524
|
|
石鼓区
|
1220
|
576
|
644
|
576
|
|
蒸湘区
|
1000
|
626
|
374
|
626
|
|
开发区
|
45
|
28
|
17
|
28
|
|
合计
|
15105
|
10360
|
4745
|
12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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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14年各区第一次分配金额与去年同期分配金额保持一致,余数列入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