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预[2014]26号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企业养老保险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企业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3]157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你区2014年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功能科目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区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