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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新型农合作医疗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0

 

 

衡财预〔2014474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新型农合作医疗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14]130号,现拨付你区201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新农合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收入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第2100506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拨付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3]3号)要求,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各项工作。由于今年中央财政资金下达较晚,请各县市区做好查收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重复参保和虚报参合人数问题,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并切实采取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中央财政追加扣减的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所在的县市区级财政负责补足。

 


 

 

衡阳市财政局

2014 1222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衡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 年12 月22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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