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部署,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衡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专项整治通过行业监管、部门协调、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整治分为筛选名单、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6个阶段。省财政厅确定13家衡阳本地代理机构列入抽检对象,市财政局结合项目日常实施、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巡视巡察、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等情况,选取68个采购项目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通知》指出,市县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周密抓好实施。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统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每两周将有关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财政厅,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