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
简 报
第17期
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6日
衡阳调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7月22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县(市、区)监察局长、财政局长、治理办主任和市直重点单位分管领导“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单位汇报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东安通报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情况,对自查报告“小金库”为零的县区和未向市治理办报送工作信息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对如何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王东安副局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抓紧完成“回头看”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抓住“回头看”的机会,在2009年7月31日前对前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自查面、自纠面达到100%。
二是要积极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根据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前段没有自查出“小金库”的11个县(市、区)是今后市治理办巡视组督导的重点对象,没有报送治理工作信息的10个市直单位也已纳入第一批重点检查对象。各被巡视、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这次重点检查工作,把配合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安排,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对抗检查、弄虚作假、压案不报,甚至销毁、隐匿证据的,对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加大成果运用和成果转换的工作力度。各地要结合市、县审计机关2008年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情况、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财税检查情况、2009年学会、协会清理整顿情况和各级纪检、监察、检察院和公安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金库”等问题,做好成果运用和成果转换工作。
四是要切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市治理办确定了重点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对象,已起草《重点检查方案》。计划组成8个检查组,对市直100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也要抓紧部署这项工作。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是做好重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检查方法和手段,明确规定检查纪律,确保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五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关,也是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之一,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治理“小金库”工作保驾护航。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顺利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深入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地方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发现违纪线索,坚决查处典型违纪行为,并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之来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市治理办)
市公安系统把“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6月1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委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局纪委、后装部、法制办、督察支队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城区各分局、局属各单位60余人参加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动员大会。
7月8日至13日,市局治理办对城区4个公安分局、市局直属单位国保支队、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等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从督查反馈的情况看,此项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层层明确责任,签订保证书。雁峰公安分局在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组织纪委、行财、法制部门到基层股、所队提早督查,在第一次督查发现3个派出所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表的统计数字为零后,分局纪委立即组织牵头第二次督查工作,并由督查组带着分局制定的“小金库”工作保证书到各股、所队,要求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无“小金库”情况向分局立下书面保证书,并签名盖章,明确责任。二是宁肯苦自己,不搞“小金库”。蒸湘公安分局红湘派出所和联合派出所新建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竣工,但资金紧张,一时还没有钱搞装修,分局领导要求这两个派出所不要乱拉赞助,不要罚没收入不进笼子搞“小金库”去装修新建派出所。宁肯派出所不搬家,办公条件苦一点,也不能违背国家政策。三是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严禁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中乱收费和超标收费,并把乱收费、乱拉赞助与创建星级文明窗口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地杜绝“小金库”的滋生。
(市公安局治理办)
送: 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发: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直机关党组(党委),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