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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9-30


第一部分: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 部门设置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概算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县市区城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订并统筹促进市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三峡库区及省、市内大型电站库区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三)负责能源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核报能源投资项目。提出省或市财政性能源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建议意见。

(十四)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经济保障要素的运行。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规范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十研究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牵头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发改委内设机构29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能源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工业科服务业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能源运行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调控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对外援助科两型社会建设科、评估督导科、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委属单位6个,分别是: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市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市投资咨询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29个内设机构和3个委属机构(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社会信用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583.72万元,比上年减少4074.99万元,下降47.1%。 2019年支出总计4835.69万元,比上年减少3832.49万元,下降44.2%。主要是因为2018年我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代财政支付衡阳火车站改造经费2000万元、衡阳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服务费723万元、援疆建设资金600万元,三项共计3323万元,导致2019年收入支出同口径比上年大幅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8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8.13万元,占99.4%;其他收入25.59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4.98万元,占55.5%;项目支出2150.71万元,占4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58.13万元,较上年减少4012.65万元,下降46.8%。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10.10万元,较上年减少3770.15万元,下降43.9%。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大幅减少的原因:一是2018年代财政支付专项经费共计3323万元。二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划转出人员39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0.15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2018年代财政支付专项经费1323万元,其中衡阳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服务费723万元、援疆建设资金600万元,导致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10.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1万元,占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8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220.94万元,占4.6%;节能环保支出29.35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159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31.61万元,占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08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13.63万元,占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30.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8.04万元,该项支出为机构改革市经信委3名转隶人员划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1635.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经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69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度追加经费较多,分别是:2018年绩效考核奖提标和个人绩效奖233.53万元,办案经费190.5万元,对口援助洪江和援疆经费658.6万元,"十四五"规划专项经费13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支出决算数为35.1万元,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年初预算数为24.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下达预算内基建资金100万元,价格调控监管经费24.9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7.07万元,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年初预算数为2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价格监督检

查。年初预算数为33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主要是严格过紧日子思想,相关支出有所压减。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为205.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10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

12、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9.35万元,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59万元,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分别是:承接产业转移指数体系发布平台建设经费99万元,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评审经费60万元。

1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27.08万元,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153.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99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0万元,支出决算3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5.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2%。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30.0%,比上年减少12.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车辆减少,并严格公车派遣、维修等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占29.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占71.0%。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5个,来宾947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检查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前,编制好预算绩效计划,明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结束后,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另一方面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评分97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2.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0.98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较多。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3.9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和项目评审会议等;开支培训费29.55万元,主要用于在浙江大学开展2期发改业务培训班,人数120 人,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旨在提升衡阳发改干部的综合素能。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12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19年部门决算表



衡阳市发改委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衡阳市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