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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  4 25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 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市公安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市公安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市公安局主要职能职责见表 1-1

1-1市公安局职能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6

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衡政办发[2011]22)和因工作需要新增机构的实际,市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 23个: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法制支队、国保支队、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督察支队、监管支队、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卫处、综合执法警察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监察留置看护管理支队;下设机构9个:警官培训中心、衡阳市看守所、衡阳市未成年人看守所、治安拘留与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白沙洲戒毒康复中心、衡阳市女子看守所、衡阳市公安监管医院、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群团及老干组织5个: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派出机构7个:珠晖、雁峰、石鼓、蒸湘、八角塘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南岳机场分局。其中副处机构12个,高配副处单位12,正科级机构20个。截至20201231日,市公安局实际在编人数2137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1331.0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156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9.91万元。

(一)项目支出情况

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有16个,分别是城市监控系统租赁和维护费304.32万元,禁毒专项550万元,公安强戒人员生活补助252.72万元,强戒人员教育矫治费、诊断评估费、传染病查治费31.2万元,强戒人员生理脱毒医疗费156万元,强戒所所政管理及维修经费54.6万元,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生活补贴35万元,纪检派驻机构专项经费45万元,两站工作经费”100万,社区警务室设施保障经费74万元,巡特警支队伙食缺口补助40万元,移动警务车运行经费45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1928.93万元,人民警察法定执勤岗位津贴2032.16万元,监察留置支队看护管理支队房租和运行经费81万,辅警工作经费8000万元,专项经费按照规定和支出要求,在2020会计年度执行完毕。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体而言,我局2020年整体支出目标基本实现,资金使用绩效良好。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如下:

(一)预算编制执行及内部控制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符合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结合2020年度部门履职需要和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预算资金。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我局资金支出比较规范,资金下达及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升,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有所提高,符合部门预算经济性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表现良好。

三是资产管理规范有序。我局已经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建立了较为完备资产管理的制度,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有序。

四是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我局内部管理制度与工作职能衔接程度较好,相关制度规范随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制定了《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公安局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2020年还出台了《衡阳市公安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十条举措》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内部规范化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二)产出与效果方面

一是强调经济性。我局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预算安排数,绩效表现优秀,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预算安排数。2020年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699.64 万元,较批复指标节约128.36万元,节约比率为15.50%,完成预算的75.50%,较2018年决算支出减少114.50万元,下降 15.02%

二是强调效果性。2020年度市公安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达成年度履职目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绩效评估实现从警示”“达标先进”“优秀的华丽转变,民调成绩保持在90分以上,警务调查跃升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刑事和街面两抢发案同比下降23.25%49%,乡村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2.2%。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建成了四大快警空地网警一体化巡防模式、基本建成了雪亮工程法治公安建设连续三年获评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改革创新亮点纷呈,电动车登记管理、以文化人立德教育监管机制、刑事案件三统一机制、网格警务模式、衡阳群众群防群治模式被评为全省优秀改革项目。总体上讲,全市公安工作发生了深层次结构性转变,在转型升级提质上步履稳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度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带来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总体绩效情况良好。但是在预算编制、项目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影响了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益。具体表现如下:

()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

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主要体现为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差异较大,年中追加预算占比高。2020年批复预算65240.48万元,当年实际收到83291.49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8051.01万元,主要是辅警经费1893.5万元,监管场所运转经费1600万元,2020年增人增资经费1689.78万元,办案经费2152万元,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大,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延伸性监管不够到位,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中大部分是包括有转移支付类型的经常性专项,如戒人员生理脱毒医疗费、戒人员生活补贴、警犬饲养训练经费、移动警务车运行费等。对于这类专项资金,市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年度总体计划安排,组织项目申报,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局属单位具体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价,管理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

(三)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程度有待提高。

我局绩效指标填报不够规范、不够准确、不够全面,绩效指标没有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的产出指标不能反映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例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的产出数量指标保障我局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完成年度重点和中心工作仅仅是为了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的组织中的一项保障措施,不能反应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预计产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规划,立足全局,提高预算编制精确性。

一是根据近三年实际支出情况,合理测算各职能模块各类别项目支出的占比情况,依据我局中长期发展工作目标,结合部门年度工作方向,调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分类占比,优化支出预算结构。

二是在进行预算资金分配前,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与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如:探索事前评价方式,与各职能处室充分沟通,选择重点项目实施事前评估,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性的科学论证,增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

三是梳理近三年预算支出项目,及时甄别无效支出项目与低效支出项目,对固化在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中的无效项目及低效项目进行分类处理。一方面,对于多年结转且无支出计划或预算需求的项目(无效项目),整理无效项目清单,通过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决定项目处理方式,制定整改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支出计划。另一方面,对于多年预算支出率偏低的项目(低效项目),落实资金支出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排查项目清单,认真分析解决执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如: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分析项目支出率低的原因,重新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制定下一年度预算分配方案时合理考虑项目往年支出情况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合理规模,并严格控制低效项目在部门年度预算中的比例。

(二)重视对项目和资金的过程化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我局将加强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事中监管,及时了解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和资金的具体流向和用途。建立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反馈机制。首先可根据月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建立动态分析机制,督促进度,强化督促检查;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可建立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月度或季度上报机制,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局属单位对政策的落实执行,提高对重点项目的把控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立并完善各部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及处置制度等重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堵上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的漏洞;二是对照法规进一步完善包括明确要求业务管理在内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与业务工作管理相衔接,制定成本控制方案、专项资金监控方案、项目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及时验收、收集、报送相关材料。 三是定期对账目进行核查,及时对不合规账目进行调整处理,注意数字严谨性和勾稽关系。

(四)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及时设置部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落实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考核水平。

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体系,绩效目标设定要与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相关,与预算资金相匹配。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强化其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龙头地位,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水平。在科学决策、合理编制预算基础上明确专项资金实施期内及年度整体工作任务目标,填报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进行合理细化和量化,便于监测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在专项实施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和规范作用,按计划产出、质量要求、进度及预期效益,以绩效目标作为标尺,监控项目实施过程,及时调整纠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支出一张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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