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长沙召开,对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衡阳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起,民警唐俊、谭斌、程景明、张建军等5人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衡阳市地处湖南省中南部,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区位特殊,经济活跃,是湖南人口大市,老工业城市,社会治安历来比较复杂。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来,衡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有力指挥下,采取过硬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定期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直接指挥的领导体系;各县市区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优先保障扫黑专案工作经费;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出台《扫黑除恶工作十项举措》,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健全对扫黑除恶民警及其家属保护机制,及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开展战时表彰奖励。二是坚持依靠群众大打人民战争。充分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努力打造“衡阳群众”群防群治品牌,全市发展“衡阳群众”84万人,形成了警民携手、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强大合力;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大走访、大宣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热情;用好举报奖励政策,出台《“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 黑恶线索的积极性;三是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指导意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审判为中心,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确保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推进。四是与检法纪委监委通力合作同步发力。各职能部门围绕“打、防、管、建”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四书一函”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漏洞通报整改、情况会商研判等制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坚持扫黑除恶与行业整治一体推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五是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共摧毁涉黑涉恶团伙19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5个,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2257人,刑事拘留1992人,破获刑事案件1054起,缴获枪支47支,子弹万余发,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6.1亿元,发现和移交了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及违纪问题人员,发出公安提示函215份,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的黑恶违法犯罪得到全面深入打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明显优化,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与黑恶犯罪紧密相连的“毒、黄、赌、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治安乱点乱源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指数明显提升;清除了一批村霸、宗族恶势力等侵害基层政权的黑恶分子,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得到加强和巩固;一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被撕开、“保护伞”被打掉,进一步纯洁了政法队伍。
衡阳市的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公安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新华社2次刊发衡阳扫黑除恶工作经验。特别是石峰黑社会组织"302"专案的成功侦破,成为全国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精品案件"、标志性案件。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志文被全国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中组部授予全国扫黑除恶荣获嘉奖厅局级干部,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包汉珺荣获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石峰案专案组荣获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刑侦支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4人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3起扫黑除恶专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3年来,全市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二等功3人、三等功65人,荣获嘉奖120余人,衡阳公安用赤胆忠心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衡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胡志文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扬成绩,强化打防管建,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土壤,为维护衡阳社会平安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打造更具安全感正义感幸福感的治安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