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警界动态 >  综合新闻 > 

胡志文带队赴云南考察:加强衡滇警务协作,严打毒品、电诈、跨境突出违法犯罪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9月9日-15日,衡阳市副市长、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带队赴云南调研,与云南警方共商打击毒品犯罪、电信网络犯罪、跨境突出犯罪区域警务协作工作,看望慰问衡阳党政和公安机关驻滇工作队员,并先后与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刑侦总队、反电诈中心、打跨办有关负责人,普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曦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力等领导座谈交流,与湖南省厅二级警务专员、驻滇前指专职副指挥长张建成等共同研究打击治理工作。

胡志文同志指出,考察交流开拓了视野、交流了经验,充分了解了国内外尤其是云南边境、缅北地区的禁毒、反电诈工作形势,深入学习了云南公安缉毒执法、净边禁毒的宝贵经验,为深化打击治理深度协作提供了平台和路径。

胡志文同志详细分析了当前的跨境犯罪形势。他说,由于历史等客观原因,衡阳禁毒形势严峻,是衡阳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加上缅北电诈等新问题叠加,社会治理面临着诸多新挑战。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和反电诈工作,把禁毒反诈打跨作为中心工作、底线工作来抓,部署开展“四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面掀起打攻坚战、打禁毒人民战争的强大攻势。近年来,云南和湖南衡阳的缉毒协作一刻也没有停止,并且向合成作战、情报共享、大数据精确制导、前后方一体化联动方向发展,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共赢的命运共同体,衡滇公安在战斗中结下了深厚友谊,创造了实战实用实效的技战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胡志文同志强调,对于禁毒、反诈、打跨工作,要胸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强化“两个源头”、信息共享、联动联防、战果共享的共识,以“四个共识”为基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案为媒、闭环通联,打防结合、以打促防,合作共赢、形成合力,推动双方在打击治理警务协作上再上新台阶。要全面分析新形势,结合边境地区疫情、战情,及时调整工作对策,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调研,澄清涉毒涉诈涉偷越国境和滞留缅北人员底数,呈现工作重点,精准施策,推动信息共享,落实两地管、动态控,全力开展劝返逼投,实现“出不去、联得上、回得快、不倒流”,进而实现涉衡人员跨境犯罪基本遏制、缅北涉电诈窝点人员大幅减少、电诈案件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

考察结束时,胡志文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主持召开衡阳市“打跨”工作云南前线调度会,与驻滇德宏工作站、重点县市共商打击治理对策,研究部署深化打击治理工作。会议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起主持。

胡志文同志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背水一战,只争朝夕。打跨、反诈、禁毒是国家战略、底线工作,要重拳打击,铁腕治理,坚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要增信心、拓空间、借力量,发起新的进攻态势。市县两级、衡滇两地要将信心、空间、力量转化为战斗力,同仇敌忾,不等不靠不懈怠,铆足干劲奋力冲刺,敢于胜利奋勇向前。二要加强统筹,整体作战。打跨工作要做到全市一盘棋,前后方一盘棋,要握指成拳,资源共享。做到“一统筹两加强”:统筹作战体系,建立衡阳市打跨反诈缉毒驻滇“一部二站三队”作战体系。“一部”为前线指挥部;“二站”为昆明(缉毒情报)工作站、德宏工作站;“三队”为版纳工作队、普洱工作队、临沧工作队,实现边境重点地区工作力量全覆盖。加强作战调度,实行日调度、周会商,建立打跨工作群、打跨驻滇指挥群,及时通报情况,发布指令,交流经验;加强作战指引,抓规范,重宣传,推动前后方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要深入发动,劝返逼投。要向“五最”发力,最大声势宣,最大力度找,最好效果劝,最严措施逼,最大努力进,把氛围搞得更浓,把失联的人控制得更少,把滞留缅北人员的数字降得更快。四要源头管控,落实责任。要做到“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做到“四抓”:抓排查、抓查找、抓拦截、抓倒流。倒流的一律双查,当事人一律刑拘,责任人一律问责。五要打深打透,断卡断流。要做到“四全”:全覆盖打,对涉嫌违法犯罪回流人员一律作笔录、一律留案底、一律要其作出守法承诺;全链条打,不能就事论事,要精准打击,深挖组织者、招募人;全要素打,针对地域性犯罪,涉及人、卡、钱的犯罪要不漏罪、全打击;全支撑打,要做到专业打入、情报引领、技术反制、法制支撑。六要苦干巧干,用心借力。要做到三条要求:吃透情况,知己知彼,对境外、战乱、疫情、毒诈窝点要一清二楚;用好资源,加强引导,用好境外入境通道;加强协作,善于借力,借官方、民间 、境外的力,深度做好打跨工作,努力迎接新的胜利。

祁东县县长彭丽堂、常宁市市长罗卫华、耒阳市市长尹立鑫,衡阳县、常宁市、耒阳市公安局长,市公安局警令部、刑侦、禁毒、网技、人境支队主要负责人、衡阳驻滇打跨工作组长和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和有关考察交流活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