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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林业局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

近年来衡南县林业局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河长制”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学习传达,让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结合林业行业实际积极推进环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绿”字当先,积极推进环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近年来,全县河道砂场生态复绿总面积为2428亩主要栽植栾树、樟树、柏树,现苗木长势良好保存率达90%以上。扎实开展河道岸线植绿补绿工作其中绿化清江河、清花河及支流河段共15.343千米,栽植柳树、栾树、水杉、木芙蓉共4230株有力促进环水生态建设,切实提升河道岸线绿化、美化程度充分发挥绿色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大力加强造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以城边、路边、水边、村边、宅边“五边”造林为突破口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高质高效开展河长制工作及守护“绿水青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突出湿地保护优先。莲湖湾湿地公园作为沿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工程最具价值的湿地生态系统对保护湘江水源、净化水质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出台了《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禁养区网箱养殖退养转产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了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工程1500亩周边生态植被恢复600亩,封山育林3000亩绿化河道岸线12.5千米;关停砂场生态复绿2亩促进了莲湖湾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