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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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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结构,充实入库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数量,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拟对我市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调整,由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推荐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具有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对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具有高级(含正高级)、中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对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以上时间均计算至20251231日)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12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12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专家推荐确认程序

(一)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___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衡阳___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分系列(专业)填写《湖南省___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3)、《衡阳___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4)报评委会组建单位。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二)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

(三)备案。评委会组建单位于715日前将推荐入库人选《花名册》(附专项报告及Excel电子文档)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与相应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年度评审工作需要,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加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在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审中要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三)已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按要求建立专家库。未按要求组建专家库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王思蓁,联系方式:0734-2896683

 

附件:1.湖南省__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衡阳__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3.湖南省__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4.衡阳__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附件1-4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0

 

 

 

 

 



主管单位名片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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