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6日,衡阳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衡阳市自来水公司4个水厂的出厂水及分布在珠晖区、石鼓区、雁峰区和蒸湘区的25个末梢水监测点共计29个监测点进行采样监测。
监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总硬度、硝酸盐(以N计)、铅、砷、镉、汞、硒、氰化物、铬(六价)、氟化物、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挥发酚类、氨氮、游离氯、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共34个项目。
监测方法:采用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采集的水样进行检测;通过实验室空白、运输空白、现场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质控样等手段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出厂水和末梢水监测结果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评价。
三、结果评价
2019年7月16日采集的29个出厂水和末梢水所监测的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