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经衡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我市2022年度(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患者共367人次,应由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154.59万元。现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个案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在此期间,如有疑义,请联系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电话0734-8190599。
衡阳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