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道路运输事务性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协助信用管理、政策评估和从业人员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组织开展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调查和统计。协助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燃油补贴审核、申报相关工作。
(四)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公共信息查询、考核结果公布等服务工作。
(五)协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协助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六)协助汽车客运站等级评定和客运车辆类型划分实车评定工作。
(七)参与组织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的春运、重要节假日运输、军运、抢险救灾和重大物资运输工作。
(八)协助道路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13个科室,在职人员61人,离退休人员92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1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5.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15.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65.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5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为1115.93万元,比上年减少1797.61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9745.94平方米;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2020年4月29日,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更名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及业务用房划转一部分给新组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及业务用房减少为2682.9平方米。划转12台车辆给执法支队,4辆交给市机关事务局拍卖,实有车辆为2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9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会议费预算1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比上年减少26.5万元,下降65.4%。其中:
1、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42%,主要是机构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比去年减少22万元,下降73% ,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21年会议预算数1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减少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培训费预算数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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