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文档来源:衡阳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中心
目录 衡阳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2 (二)支出预算3 (八)其他事项……………………………………………1 六、公开表格附件...................................6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拟定全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工作;负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技术推广、参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承担全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等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后续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执行;参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能源利用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新能源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等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是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5.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5.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与上年相同。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5.0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医保铺底经费减少。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中心2021年年初预算事业运行经费共安排79.5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正常晋级。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同。会议费预算数0.3万元、培训费预算数0.5万元,与上年相同。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衡阳市农村资源保护与能源利用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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