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3文档来源:掌上衡阳客户端
衡阳市近日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2022年所有乡镇(街道)、有条件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全覆盖建设乡村车间,村(社区)可融合建设乡村车间,力争年末全市乡村车间总量达到1000个。 一、什么是乡村车间? 以吸纳城乡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为目标,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闲置土地、房屋等创办的,从事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手工工艺、商贸流通、种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经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 二、乡村车间要具备哪些条件 1.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购买或租用闲置土地、房屋等,从事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手工工艺、商贸流通、种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经营等业务,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注册为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且运行周期不少于6个月。 3.吸纳城乡居民10人(含)以上就业,每人年度累计就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发放工资不少于1万元。 4.为就业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生产经营稳定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乡村车间认定流程 1.单位申报 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再向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乡村车间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资料复印件;厂房内、外景照片各2张;县市区乡村车间申请认定表2份;与城乡居民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承揽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确认 由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对乡村车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实地查验确认,审核确认结果由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实行备案动态管理。 四、出台考核激励机制 依据乡村车间任务完成情况及对资产利用率、居民就业率、村集体经济投资收益率的考核评分,对县市区进行奖补。 各县市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的奖补政策,统筹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精准指导服务,加快建设乡村车间。
主办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46号 联系电话:0734-8180400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a>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