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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2文档来源:蒸湘区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市扶贫办和发改部门的相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拟定在2个省级贫困村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总装机容量410千瓦,总投资约280万元,计划2018年12月前建成并投入运营。拟定在蒸湘区雨母山镇临江村老丫组(占地面积约6--7亩,装机容量200千瓦)、呆鹰岭镇高碧村高岭组(占地面积约6--7亩,装机容量210千瓦)的秃山荒岭进行选址,建设2个光伏电站项目,所占土地系租用性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组织区农林局、区发改科技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城乡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境保护分局、市城郊农电公司等单位派员现场勘察,各部门均认可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选址。同意在2个村选定的位置建设蒸湘区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发电约400000度,年收益约35万元。该项目是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属于低碳、节能、环保类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建设政策,可一次性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问题,光伏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最重要载体,是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的最重要形式。(张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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