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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2-11 04:58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8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监督管理本级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管理衡州监狱并承担相应责任。 

  ()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承担相应责任。 

  ()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负责仲裁登记呈报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负责司法行政干部培训、考核奖励;管理市司法干校;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局设政治部(人事警务部)和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司法工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组织培训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科和机关党委1个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5个局直单位,分别是衡州监狱、市强戒所、司法干部培训中心、雁城公证处、衡州公证处。

 

三、2018年收支预算(含局直单位司法干部培训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司法干部培训中心

()收入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收入1822.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1664.0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8.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支出1822.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4.7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万元。

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收入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9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法业务用房省级配套资金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8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均为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需要。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0.6万元。原因是健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的效果进一步显现,用车频率降低,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3.52万元(具体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5.1万元、印刷费6.04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4.9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8.8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1.9万元、培训费7.14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52万元,上升8.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有所调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 辆;固定资产444.73万元,其中房屋类价值93.7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54.7万元;专用设备类价值10.31万元;图书档案价值4.2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价值81.7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2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88万元,项目支出467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需要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年市司法局、司法干部培训中心预算公开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