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商贸流通和粮食领域行业商协会、各相关企业、各相关行业监管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2019〕35号文件)《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湘商秩〔2019〕2号)规定和市信用办《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函》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必须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依据、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新模式。为做好商务和粮食领域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特下发此通知。
一、上报对象
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粮食领域各行业商协会、各相关企业。
二、上报内容
信用自律承诺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单位将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的信用自律承诺书扫描后,以图片格式上报各行业监管科室,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还需上报修复型信用承诺书。
三、上报时间
2019年11月至12月底前,新增企业随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监管科室将本通知下发至各行业商协会及各监管企业工作联系群,督促商协会和企业及时上报。不配合上报工作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并依据商务部《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视情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各行业监管科室要及时登录信用信息工作平台将本行业相关商协会和企业的信用承诺、行业信用评价、双随机抽查、红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各行业商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和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督促会员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生产经营,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将违法失信企业信息递交给相关行业监管科室查处,督促汇总收集企业信用承诺书。
附件:1.信用自律承诺书模板
2.主动型信用承诺书模板
3.修复型信用承诺书模板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