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9来源:主动公开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

2、承担全市住房保障的宏观指导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

5、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

6、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7、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8、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   

9、参与市本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0、拟订行业人才的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23个科室,下设19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概括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市燃气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稽查支队、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市住房保障办、市市政管理公司、市城市道路建设总公司、市建设工程管理造价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学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住房和城乡信息中心、市白蚁防治所14家单位。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和基金预算拨款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13家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0752.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652.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94万元,其他收入263.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32.7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照财政局的安排,今年纳入城建资金预算安排的8家单位也要公开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0752.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90.9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98万元,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37.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813.7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13.43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384.5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72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2.31万元,住房公积金263.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32.7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预算公开新增纳入城建资金预算安排的8家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95.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914.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80.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及1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914.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61.88万元,津贴补贴250.73万元,奖金114.75万元,绩效工资29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9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26万元,医疗费110.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4.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1.16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25.9万元,印刷费50.6万元,咨询费20.3万元,手续费3.5万元,水费19.8万元,电费31.1万元,邮电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28.36万元,差旅费45.2万元,维修(护)费31万元,租赁费11.2万元,会议费40.24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专用燃料费46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70.39万元,福利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6.87万元(主要为生活补助3.93万元,医疗费80.87万元,奖励金81.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2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相比2017年134万元的三公经费减少了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不增只减的原则,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2018年2月8日

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xlsx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