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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0来源:主动公开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零基财政预算单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有在职职工85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主要职责概括起来是"三建四业":"三建"即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四业"即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主要任务是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及建设领域科技发展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用于在职和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2994.57万元,较上年增加292.37万元,增幅10.82%。

2019年初财政对我局预算批复的总支出为18531.47万元,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241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35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47万元。

2019年局机关总支出决算数为438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2994.57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75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3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598.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6万元。年度决算基本支出总额超年初预算批复582.8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

2019年度局机关项目支出1395.29万元,其中直管公房租金783.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60万元;衡阳市天雁公司围墙修复及排水工程款22.09万元;施工图审查468.90万元;青草桥检测费26.2万元;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经费77.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住建系统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住房及城镇建设事业各项工作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96.50分(详见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预算执行,保障局机关在职人员85人、离退休人员158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重点围绕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开展各项工作,为衡阳市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产出情况:保障住建局局机关在职人员85人、离退休人员158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在2019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住建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总成本控制在18531.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8.2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47万元,项目支出2769万元。

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厉行节约,努力减少各项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维护及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环境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减少污水排放、建筑工地噪音及建筑垃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可持续影响:体现政策导向,发挥住建局专业优势,带动住建局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力争衡阳市人民对住建局实施的项目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基本支出财政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我局属财政零基预算单位,经费来源全部依靠财政全额拨款,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只有2411.77万,而2019年实际发生了2994.57余万元,往年财政从我局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弥补我局工作经费不足,而2016年、2017、2018、2019年财政未予安排,以致于我局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二)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进一步加强局内部各科室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尽量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衡阳市委"十条规定",建立本部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及时输入衡阳市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四)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核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执业水平。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计划用于指导来年预算和筹备工作,并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10分


目标设定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3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针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

预算配置


4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1

"三公经费"变动率

1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1

重点支出

安排率

2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2

过                                                                                                                                       程


30分



预算执行15分

预算完成率

2

≥98%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

预算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1

支付进度率

1

符合要求计满分,否则计0分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1

结转结余

变动率

2

≤0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3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100%以下(含)计满分,否则计0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

政府采购节资率


1

>0计满分,否则计0分

节资率=(预算资金-实际采购资金)/预算资金

1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等于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履约验收个数/政府采购个数)×100%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过                                                                                                                                       程


30分

预算管理


1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真实计,计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完整,计0.5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计0.5。


2

资产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计0.2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1

资产管理

安全性

3

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符合省定标准,计0.5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5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5分。


3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

利用率为100%,计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


30分

职责履行


30分

实际完成率

10

100%以上(含)计10分;95%(含)-99%,计8分;
85%(含)-95%,计6分;
70%-85%,计5分;低于70%计0分。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10

完成及时率

6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6

品质达标率

6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6

重点工作办结率

8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8。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8


30分

履职 效益


30分





经济效益

15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

15

生态效益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资金及资产管理,推动提质增效,降低运行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计0分。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9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90 

 85

 

经费控制情况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算数

2019年决算数

一、部门基本支出

29945700.00

29945700.00

29945667.79

其中:公用经费

7701716.29

2354400.00

6415338.40

     其中:办公经费

474061.98

356000.00

315718.2

         水费、电费、差旅费

443996.43

266000.00

640848.18

         会议费、培训费

1428116.5

316000.00

156262.00

……




三公经费

179680.00

 210000.00

193298.92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60000.00

 160000.00

157753.92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160000.00

160000.00 

157753.92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19680.00

50000.00 

35485.00

二、部门项目支出

 

161197000.00 

13952900.00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直管公房租金

4030000.00


7833000.00

江东污水厂处理费

9870000.00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76000.00

衡阳市天雁公司围墙修复及排水工程款



220900.00

施工图审查


8000000.00

4689000.00

青草桥检测费



262000.00

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经费



772000.00

2018年道路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


100000000.00


蒸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


40000000.00


城区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经费


1000000.00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3、市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政府采购金额

608600.00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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