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衡东县新塘镇龙头村的一片农田上,挖掘机正在作业,身后一大片果园被改造成了一丘丘农田。

4月以来,龙头村用村集体经济收入“买单”,主动恢复被占耕地。“过去这里是一片面积达179亩的水田,后来被改种成沃柑园,为了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连日来,村委一面与果园合作社商议,一面上门入户做好群众工作。”龙头村党总支书记陈世民介绍,经过宣传和发动,村民们对耕地保护政策从不明白、不理解慢慢变成了支持。同时,得益于此前的土地流转,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整合在一起,大大方便了土地的规划使用。

目前,根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龙头村已经做好耕地恢复计划。“后期我们还有几百亩被占耕地将恢复,同时,村里邀请了种粮大户来承包农田。”对此,陈世民充满期待,“不久后,他们将在这片农田上种上水稻。”
为推进耕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龙头村还通过村民大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其中包括珍惜土地,耕种好自家责任田,不得在其自家责任田、责任土、责任山私建住宅,展现了村民保护耕地的决心。
今年3月,我市“田长制”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会议现场向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田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好耕地保护措施,目前,衡东县、衡山县、衡南县、耒阳市、常宁市的耕地补充和耕地恢复工作已经开始进入外业施工阶段。据悉,今年我市需要保住530.5万亩耕地底线目标任务、完成3.5万亩耕地恢复任务和7000亩耕地开发任务。
(耕保科供稿,罗飞跃、刘虎、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