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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6-24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黄娟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非机动专用车道建设,大力推进文明健康衡阳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保有量均快速增长,城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和行车、停车、乘车困难等问题。同时,部分城市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造成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现象,增加了事故隐患。城市交通的发展,要考虑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加大对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兼顾非机动车的生存空间和行驶利益,使广大市民能够更方便、放心地使用非机动车,既能缓解中心城区通行因各种交通工具的交叉影响导致的拥堵,又能实现绿色、安全、文明出行。

一、重视自行车道规划与建设

2013年6月,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和新城区道路,必须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要为自行车提供足够的停车空间。为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我局今后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审查时,将完善道路横断面设置,严格落实《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划》(CJJ 37-2012)中的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指标,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合理分配两者的比例。统筹兼顾,与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衔接,针对部分已建成的道路未设置或设置不合理的非机动车道的问题,通过改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拓宽道路两旁空间,辅助于路面划线或者采用护栏、隔离带等物理分割方式增设非机动车道;还可以通过减少半条机动车道的方式拓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让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能够各行其道,以提供自行车通行空间及环境需求,实现机非分离,消除安全隐患。为此,我们进行实地调研,拿出改造优化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完善自行车道路及相关配建设施

衡阳市绿道由绿廊、慢行、交通衔接、服务设施和标识五大系统组成。自行车道将按照"郊野绿道要进,城市级绿道可进,社区级绿道不进"为原则设置。目前,衡阳市已建成的蒸湘区雨母山绿道就在城区郊外,郊外连通性好、城内连通性差;主廊道连通性很好,商业区、社区支线连通性差。针对上述情况改善中心城区现有城市道路交通势在必行。

基于长远考虑,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加强与有关规划的协调,做到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良好衔接和匹配。一是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在城区郊外现有的绿道,打通关节的节点和路段,建立合适出行的自行车连接网络系统,在城区步行道与自行车道改造建设应把重点放在加强商业区、写字楼与居民区的衔接上。二是完善自行车道相关配建设施,全面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将在现有的城区道路上增设过街设施,在道路交叉路口增设自行车专用过街通道和路中安全岛,并在过街需求集中处增设路中过街通道。三是改善现有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抬升机动车出入口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保持道路系统的畅通。四是对公共建筑、商业中心、名胜古迹、公园、广场等自行车停车集中的区域,增设专用的停车场,满足自行车停放需求。

三、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充分发挥公安交警和城管执法的行政执法权力,加大对乱停车、乱占道的各种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的畅通无阻。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提倡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通过步行、自行车开展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让更多的市民接受这种绿色出行方式。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