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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02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以奖代补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

2.3 招标上限值:295,000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系统建设需求,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内容:

1)系统开发。建立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系统。要求: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撑;

2)移动终端。配备30台移动终端设备。要求:满足建立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在建项目监管系统移动端运行要求,移动终端设备具体参数如下:屏幕要求为IPS屏,分辨率不小于2560*1600dpi,像素密度不小于280 PPI,处理器速度大于2.5GHz,运行内存不少于4G,存储空间不少于128G,网络连接方式为LTE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乙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单独装入信封),评标完成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从202012日~202015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接受报名,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科319办公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2017900分,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www.hengyang.gov.cn/zygh/)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联系人:李文   肖琼

 话:0734- 8599115   0734-885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