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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1-29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矿挂告字〔2022〕1号

根据矿业权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挂牌人

1、出让人

名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湘淮

2、挂牌人

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法定代表人:奉小明

3、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价高者得"和"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1、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矿山名称

位置

开采

矿种

生产

规模

可采资源储量(万吨)

出让

年限

矿区

面积

K㎡)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增价幅度(万元/次)

衡矿[2022](衡东县)网挂1号

湖南省衡东县吴集周田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

湖南省衡东县吴集镇周田村

建筑用砂岩矿

70万吨/年

675.5

11年

0.1098

2702

2000

10

2、矿区范围拐点及坐标(CGCS2000坐标)

矿区编号

拐点

X

Y

拐点

X

Y

衡矿[2022](衡东县)网挂1号










1

2990541.61

38391338.80

 

 

 

2

2990354.77

38391545.82

 

 

 

3

2990377.41

38391624.46

 

 

 

4

2990357.67

38391655.00

 

 

 

5

2990325.03

38391620.47




6

2990238.04

38391622.06




7

2990152.72

38391558.08




8

2990108.96

38391345.62




9

2990357.36

38391217.04




10

2990439.61

38391228.80

 

 

 

面积:0.1098km2;开采标高:+207m~+115m

生产规模:70.0万吨/年


3、准入条件(竞买人资质)及审查方式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经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不低于出让起始价和"净矿"出让成本的资金实力。外商投资企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求军事部门意见。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申购程序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申请人可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engyang.gov.cn)查询并下载获取,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2、申购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竟得人。

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 0734-8846535

3、时间规定

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  1  29 日至2022 3    2  日止。

②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2  3    3 8时至2022  3   16 16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③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  3 14 16时止。

四、特别约定 

   1、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已征得当地村组及村民同意用地的意见,土地配置采用租赁形式,矿山开采完后进行生态修复不改变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外已规划设计生活区、加工区等用地项目,衡东县人民政府依法保障竞得人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除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一次性缴纳衡东县人民政府"净矿"出让成本价格96.0万元(前期资料编制费用),缴纳原采矿权人湖南鑫强农业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净矿"出让资产价值1698.46万元(原采矿权人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505.81万元,土地租赁费181.85万元,6年房屋租赁费10.8万元)。按照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支付剩余5年的房屋租金。

   3、竞得人受让采矿权后,须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湘自然资发〔2019〕22号)规定,开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足额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按年度计提和使用,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

   4、此次矿区资源量出让为一次性出让,矿山须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作业,并严格遵守环保、安全有关规定,如因违规违法开采造成地质灾害隐患,且无法通过整改消除的,为确保公共安全需要,政府可强制实行关闭退出,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不予退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5、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计算,出让年限到期,或本次出让资源储量经核实已采完,发证登记机关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矿山企业应于出让年限到期后3个月内无条件进行清场,落实"三不留、一恢复"(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恢复地貌),自行拆除和处置相关设备资产,并进行复垦复绿,政府对其遗留的资产、设施、设备不予补偿和赔偿。

6、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符合登记相关要求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涉及环保、林业、水利、安全等许可条件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手续办理,未履行好相关部门手续之前不得动工开采。根据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竞得人应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投产一年后三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自评和申报。

五、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竞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不接受本方案特别约定内容,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让方没收。出让人再次组织出让,出让收益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补足。

六、风险提示

      1、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且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2、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资源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矿山资产价格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预知该风险的存在,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出让矿区伴随开采平台下降,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方面将发生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变化,能否一直开采至允采标高下限,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4、竞买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风险自行评估,后果自行承担。

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八、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网    址:ggzy.hengyang.gov.cn          

联系人:占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734-8846513(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129

办人意见


科 室 意见


副主任意见


主 任 批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