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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3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1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全面推进

一是健全机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衡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监督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目标明确、监督到位,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创新形式,依法公开。

一是依法公开。通过制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栏、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执法执纪情况,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事项等向社会广泛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重点突出。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作和不动产登记流程作为公开的重点;三是决策听证。对制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制度从酝酿开始,直到颁布执行都进行了公开,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了听证制度,对技术性较强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上公示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三)落实制度,完善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制定了《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政务服务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 

(四)结合实际,提升质量。

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2021年6月,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信息联络员学习《条例》和相关制度,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2021年10月18日,我局领导专门召开业务协调会,针对更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五)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在注重信息量上传力度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对一些敏感问题、一些工作机密、一些涉及敏感事件的机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的报送、发布和公开均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信息安全和流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4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3

3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40

22

行政强制

1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330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

0

3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有专项的经费保障,除项目公示牌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制作费用外,其它信息公开全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