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耒阳市东湖圩镇金枣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向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衡生
电 话:0734-8850701
附件 :《耒阳市东湖圩镇金枣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审查会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