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部、省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以及《衡山县东湖镇非煤矿山开采相关遗留安全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负责指导衡山县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安全论证。现衡山县自然资源局、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湖南省地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衡山县东湖镇原胡芝矿区、天一金岳矿区四工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组审查。根据评估机构的论证结果,衡山县东湖镇原胡芝矿区排土场、原天一金岳公司四工区地质灾害危害小、危险性小,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需对废石堆体进行工程治理,无需再进行生态修复施工。现将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阳兵华;电话:13875638251;邮箱:935634624@qq.com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1. 衡山县东湖镇原胡芝矿区、天一金岳矿区四工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pdf
2. 专家评审意见.pdf